最不一樣的律師 李永然的堅韌與柔軟

獨家報導文:張淯 | 圖:李永然 提供、彭級鋒 攝影

精通不動產、智慧財產權、公平交易法與公共工程,主持的聯合法律事務所,更已邁向企業化與國際化,除了讓李永然成為許多企業的重要保護傘,近年來在眾多爭議事件屢屢站上火線,也讓李永然成為家喻戶曉的知名人物。
但其實,常年主張「法律生活化」,應以「預防法學」重於「治療法學」的李永然,不僅長期在各大媒體耕耘法律生活專欄,更成立法律基金會,透過法律生活營,讓法學素養得以向下紮根。

在末法的五濁惡世,對於許多爭議事件,應該本持清淨心,不做錯誤的二手傳播,才不會形成惡業中的共業。」鏡頭前,總是一逕西裝畢履、一派專業菁英形象的李永然,曾接觸過他的人都知道,私底下的他無寧更像是一個入世,而同體大悲的修行者。
李永然對台灣民眾對於民、刑事被告的偏見,新聞媒體「未審先判」的憂心與呼籲,讓身為從業人員的記者更感敬佩與汗顏。
李永然分享,從民國六十八年開始執業以來,因為是以「訴訟」業務為主,接觸過各式各樣民、刑事與行政訴訟的當事人。尤其是刑事被告,從接到刑事傳票開始就茶飯不思,也睡不好,再加上後續遭羈押、限制出境、監聽,甚至住家被搜索等強制處分,可說是身心備受煎熬。「很多人甚至在官司還沒確立前,就因為重病而往生,或因悲憤交加導致精神失常。」
李永然感慨地說,就因為古往今來,被冤枉的案件有如恆河沙數,所以在刑事訴訟中才有「無罪推定」的原則,指的是在有罪判決確定前,任何人都要推定刑事被告是無罪的,而不是預設立場來看待被告。114200901

跟著正義走

「律師的天職,與其說是保護當事人,更應該做到的是,竭盡全力清除程序不公的現象。」李永然說。
許多人對李永然的印象,或許來自於政商名人的御用律師,但其實從執業之初,李永然就投入許多弱勢族群的案件。包括民國七十四年震驚一時的國泰十信案,當年李永然為三千位弱勢債權人爭取權益,七十九年龍祥投資案的債權人更高達十三萬人,從向法院申請破產宣告,凍結債務人財產,並透過破產管理人把財產分配給債權人,除了讓李永然在金融投資法領域一戰成名,也挽救無數家庭。
李永然謙虛地說,會念法律的,多半是對社會公義有熱忱的,許多律師同業在工作之餘,也都會無私投入義務的法律諮詢服務。
但同樣是為弱勢請命,李永然的著眼點與經營方式,卻比同業更具「企業家精神」。
從開業之初與三位律師合組「正義律師事務所」,到國泰十信案後獨立開業創辦「永然法律事務所」,再到「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每一次轉型,雖然都是在累積八到十數年的根基後,才邁步向前,但因為每一步都講求專業化、數位化與國際化,讓「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如今得以橫跨不動產、都市更新、金融投資、公共工程等領域。114201001

和解求雙贏

在一般人的印象裡,總認為律師的職責就是捍衛自己的當事人,極盡全力去打敗另一方。李永然卻認為,「和解」,才是真正的雙贏。
李永然說明,打贏官司,的確是一般人找律師的主要目的。但他認為,訴訟的主體雖然是當事人,若雙方律師能展現善意,促成雙方和解,不但不會對當事人的身家財產有損,很多時候反而能讓兩造雙方藉此化解紛爭,求得心中的平靜與圓滿。
會有這種心態,和李永然二十年前開始接觸佛法有關。「那時因為參加法鼓山的禪三活動,被要求三天都要禁語,這對一個靠嘴巴吃飯的律師來說,還真的是一大考驗。」
李永然幽默自嘲,那時大概是智慧還沒開,短短二百六十字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怎樣都背不起來。苦笑的表情,可以想見在台大法律系畢業時以第一名考上台大法研所碩士班,碩士班畢業後還是以第二名成績考取律師執照的李永然,當時的挫折感。114201002 李永然說,會動念參加禪三,主要是那時看了很多被告為訴訟所苦,身為律師,在同理當事人與維持專業客觀的反覆交戰下,不免也會累積很多的困惑。
「不過就像故天主教單國璽主教所說,每個人的人生不可能都平順,遇到逆境,就要予以面對、克服,進而當成階梯,拾級而上。」李永然認為,這也跟佛法的「逆境上緣」不謀而合,如果能把這種困境當成是一種考驗,相信沒有過不了的關卡,就更能以平常心、平和的心態,渡過難關。
李永然也常勸勉同仁,為當事人爭取權益,並不是要以「打敗對方」為要務,很多時候,一個懂得創造人和的律師,反而能為當事人爭取更大的權益。
「不寬容,就容易生怨恨,這也是許多案件產生的原因。所以當律師的,更要拿掉本位主義,多給人鼓勵和幫助,這也是佛法所說,『與人為善,廣結善緣』的道理。」言談間,李永然不像個律師,反倒像個誨人不倦的老師。

114201102法律生活化

但就因為看了太多的悲劇,很多時候做得再多,也很難挽回或修復。於是李永然從民國七十六年就成立永然文化出版,除了提供給專業人士的法律書籍,更推出許多實用且易讀的法律生活類書籍,以建立一般民眾法律知識。
當年很多人批評,大家都懂法律,律師哪來的生意呢?李永然卻認為,要建立法治社會,民眾一定要知法,因為知法才能守法,也才能用法。
李永然坦承,出版社很難是個「營利事業」,但因為自己就是個從閱讀得到許多好處的人。從業界知名的「如意讀書會」,到早期以讀書會形式舉辦的「美生會」,就是從年輕時維持大量閱讀習慣所延續,在他「永遠自然」的私人部落格裡,更是註記著他讀完每本書後的心得。
近幾年李永然更進一步透過自己的知名度與影響力,成立永然法律基金會,舉辦各種法律生活營,成立第一年,就舉辦了五期高中法律生活營,希望紮根青年學子的法律教育。
「生活營會透過電影賞析、個案經驗分享,這種比較輕鬆的方式,引領同學對法律產生興趣,並思考應該用什麼樣的態度去面對法律的本質。」李永然說。
李永然認為,台灣人目前仍普遍缺乏對法律知識的重視,總覺得講法律,就是無情。但事實上,許多紛爭正來自於事先不依法行事,口說無憑,所以才產生很多糾紛。
「在法律人的觀點,先小人後君子,才是現代社會的處事之道。」李永然說,這也是他一直努力推廣的觀念。
或許就像李永然為「永遠自然」部落格所下的註解:「享受工作、回歸自然、明心見性、諸法皆空。」如果每個人都能以這樣的心態,對待自己的工作與生活,這社會,必定會成為一個更祥和,且更幸福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