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兒來的33%臺灣民眾,去過臺中國家歌劇院?!

文:臺師大教授 夏學理|圖:編輯部

一早看到幾串數字,實讓我食不下嚥、如鯁在喉,真心希望是自己的眼力有問題,或是報導內容筆誤,而不是歡慶五週年的臺中國家歌劇院,確實需要全民幫忙買單,或是得去鄰近的澄清醫院掛急診。

隸屬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臺中國家歌劇院,於2016年9月30日全面啟用,正式投入營運。至於2014年11月23日該院的首度開幕,包括第一檔明華園的《貓神》演出,以及其後的楊丞琳曾在該院舉辦新歌演唱會……等,就不在此贅述。

令我感覺眼花的數字與文句內容約略是:臺中國家歌劇院委託中原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團隊進行「社會影響力調研」,得出重要結論一、「五年來,歌劇院陪伴近96萬觀眾沈浸體驗藝術」;重要結論二、「入館人次中,『購票觀眾』占比逐年上升,從2018年的13%,提高至2020年的18%」;重要結論三、改變了750萬訪客與藝文相遇的方式;以及,透過四大構面、14項準則,全盤檢視與歌劇院互動頻繁的19類「關係人」,所得出的其他結論。(資料參考來源:今日新聞NOWnews<臺中歌劇院成立5周年 近百萬人次走進劇場觀賞>)

上述由臺中國家歌劇院提供給媒體的數據資料,之所以造成我解讀困難的原因在於:一、五年750萬「訪客」,指的應該是訪客「人次」吧!畢竟,截至目前為止,即使人臉辨識系統已日趨完善,然有鑑於人權、隱私,民主自由臺灣的任何公共場館,實不可能主動建置「訪客」肖像檔案。另就算是因為COVID-19(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施行「實名制」入場,場館也不可能自行將防疫名冊,轉輸入顧客關係管理系統(CRM)內。基此,五年750萬訪客人次的總量數據,怎麼會被逕自轉譯為:「全臺33%的民眾曾來過歌劇院」(參考Etoday新聞雲標題<全台1/3的人來過!國家歌劇院5歲了 疫情後盼觀眾入場看表演>)!?這種或因開心慶生,而High到自畫類比等號的闢喻,還真的是……很具有戲劇「張……力」。

其次,結論二的「購票觀眾占比」逐年上升,從2018年的13%,提高至2020年的18%」雖很正面,但究竟是以哪個數據做為計算母數?是入館參觀的訪客人次?亦或是實際進入大劇院(2,007席)、中劇院(796席)、小劇場(200席)的「觀眾」人次?如果是後者,則大事不妙。因為,在五年的全部近96萬觀眾裡(相信,此也應該指的是人次),倘若只有13%至18%是以購票方式入場,則表示僅有不到15萬人次的觀眾,曾在過去五年買票(每年不到三萬人次)。此再與一年52個週末熱門時段相除,則可另得出每個週末(含:星期五晚間、星期六下午/晚間、星期日下午),平均僅有不到580人次,是屬於購票觀眾!

反之,若採以750萬訪客人次做為母數,則購票觀眾人次約為116萬(每年約232,500人次),每個週末約為4,500購票人次。依此,再與國家歌劇院的大劇院(2,007席)、中劇院(796席)、小劇場(200席)的觀眾席位總數3,003進行換算,則相較於前述的580人次,實會讓人感到安心許多。然而,在統計方法上,並不需要以750萬訪客人次,做為購票觀眾人次的母數。建議國家歌劇院讓購票觀眾,回歸「觀眾總數」,如此才能呈現真正的購票率與上座率。至於,如何將訪客催化為觀眾,乃至於購票觀眾,因事涉觀眾發展/拓展策略,恐也不宜將位處局部「區域」的歌劇院,放大擴散至「全國」各地。

類此國家歌劇院的「觀眾」研究,以「委託」方式交付學術單位執行,結果以「誇飾」的文字、譬喻,做成一份「正式」報告,在2019至2020年間,也曾發生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的另一場館──臺北國家兩廳院身上。

2019年4月30日,國家兩廳院發佈:該院委託交通大學統計學研究所,根據「兩廳院」售票系統,透過大數據分析2013年至2018年藝文票券消費銷售資料,結果顯示一、國內表演藝術「年均票房」約在新臺幣12億元;二、平均「每人」購票支出約五十元;三、不少會員購票屬於單次消費。

上揭研究結果之所以明顯「誇飾」的問題在於:一、「兩廳院」售票系統的票券銷售總額,事實並不等於臺灣表演藝術的「總票房」;二、以「兩廳院」2013年至2018年的「年均票房」新臺幣12億元,除以全臺「人口總數」的結果,必定「失真」!而且,也實不知其將兩者相除之目的何在?畢竟,在臺灣的總人口裡,有太多的長、幼、殘、孤,以及身處離島、偏遠的民眾,絕不如都會居民一般,享有表演藝術的「近用權」(access right)。

孰料,去(2020)年受兩廳院委託進行上揭統計分析的高竹嵐助理教授,在3月25日美術節當天,又引用其「平均每人購票支出約五十元」的失真結論,再以「臺灣每年人均藝文消費,比一杯手搖飲還少……疫情下沒演出,表演藝術工作者有多『吃土』?」為題寫道:「你如果身邊有表演藝術工作者的朋友,他極有可能正在吃土。」讓筆者感慨,也許在憂心表演藝術工作者「吃土」之前,學術研究工作者或得先自求「鎮定、補腦」,以避免雖於一時搏得了媒體版面,但失真的數據、不當的交叉比對,以及過度詮釋,反促使研究報告本身「入土」,導致得不償失的終局。

總之,再次誠摯地希望是文字資料誤植。畢竟,臺中國家歌劇院的地理位置得天獨厚,由商業/民生消費區、七期重劃住宅區環繞四週。如果連如此天生俱全地利之便的國家歌劇院,都只有為數有限的購票觀眾,則臺灣的表演藝術,就真的還停滯在文創「慘」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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