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需要獨立思考

文:孫瑞穗|圖:編輯部

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中油三接遷移藻礁海域等,四項公投題目將於12月18日正式付予人民公民投票表決。經過幾個月來激烈的對話和深度闡述,加上政黨對決的總動員氣氛加碼,這回正反立場顯得特別激烈。

筆者作為公民社會的一員,認為公投是民主社會中重要的公民權利之行使,也是公民對政府政策合法性的確認或否決程序,應該要尊重公民獨立思考的權限,並在公共討論過程中提升公民對公共事務的認知和素養,培養一種可以理性思辨、對話、協商和深思熟慮的民主習慣。從這個角度看,筆者比較不贊成政黨對決來選擇立場(或由政黨來幫你決策),而支持公民自身對每一項公共政策進行深入理解,盡量蒐集最多的資訊和資料來做決策,並對自己的投票負起一定的政治責任,培養公民社會的民主倫理。在一個民主社會中,你可以一時說錯話,或做錯決策,但是你同時擁有一個健康開放的民主態度,可以聽進不同的意見,並隨時願意接受改變或修正意見,才能確保我們可以在選舉形式中得到更深思熟慮的、更優質的民主生活品質。

筆者也來說說,我對本次公投題目的思考過程和決策。我企圖影響你,也希望你來影響我。

第17案,關於「核四重啟」。(注意,原來的題目是:『你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這一題筆者認為應當選「不同意」。不同意的理由是,核四廠發電在臺灣已經是糾纏了三十年以上的公案,裡頭所牽涉的人事、資源和技術問題已經釐不清了,核四燃料棒已遷出臺灣,核四重啟要付出的成本更是無可想像。

一個負責任的政策不應該舊地糾纏,而是應該要重新提出一個更完整的能源發展配套措施,包括核能及綠能綜合性能源發展政策。再者,核能發電在世界的技術上早已經升級轉型,執政的民進黨不應該停留在三十年前反核或恐核的意識形態之中,而應該與時俱進,提出更順應時代潮流的核能能源發展政策。更何況全球暖化和氣候變遷的態勢下,核能也早已被列為乾淨能源的選項之一,法國就是一個全面使用乾淨核能發電的國家,他的核電發電量佔全國的70%以上,而將許多過去因為火力或煤炭發電而污染的小鎮,淨身轉化為乾淨的觀光勝地。

換言之,第十七案的公投意見是針對核四廠的重啟說不,但並不是擁核和反核的決鬥,而投票的背後是希望政府能負起更全面的執政責任,提出更完整的、更綜合性的能源發展政策,包括未來高科技核能、天然氣、綠能等。

第18案,反萊豬公投。(注意,原來的題目是:『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筆者認為這一題應該要選「同意」。同意的理由是,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最關鍵。凡是有傷及民眾身體健康的食物,執政的政府有通過政策來把關和禁制的義務。

雖然現在已是全球化的年代,許多進口肉品或食品都會牽涉到國際貿易或外交折衝上的政治問題,尤其是以美國主導的全球貿易中,弱勢國家經常會遭受其次等級食品的強迫傾銷,但是食品安全上人民應該自我把關,並嚴格要求國家和政府須通過政策來保護這項民生基本權益。畢竟,沒有健康,哪來的經濟或外交利益?不向美國妥協買萊豬,是否因此造成不符合自由貿易原則而阻擋了臺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簡稱CPTPP)的區域貿易聯盟的權利,這應該是外交角力的問題。相較於歐盟,許多歐盟國家極力反對購買含有萊克多巴胺的豬肉,但他們仍然有權力加入區域貿易聯盟,可以想見這個外交折衝和貿易協商的責任,乃在於執政的政府。

在反萊豬這個公投案上選擇同意,主要的目標就是食安問題,是食安優先至上的立場,強調沒有人民的健康,就沒有國家的經濟或外交利益。

第19案,公投綁大選。(注意,原來的題目是:『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在這一題上筆者會選擇「同意」。公投綁大選,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便民。減少選舉的勞務和奔波,讓選舉一次就可以完成多項目標。其次,公投綁大選還有一個意義是,促使公投的選舉人票可以衝高,讓人民的選舉、罷免、創制和複決權可以更有效地達成目標,到達有效票數。這樣一來,公民權的行使將會更有效率。

以中選會公布的資訊為例,全國性公投投票權人總數1,982萬5,468人。依公投法規定,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因此過關門檻至少要有495萬6,367張同意票。只有公投綁大選,才容易達成這樣的門檻標準。

反對意見中所言的,一般的選舉選人,而公投選擇政策,怕民眾會搞混,這是倒果為因。民眾會搞混,主要是因為教育不足,如果公投的教育可以教得更好,人民就會對複合式選舉行為習慣。而民主,本來就應該要養成習慣才對。

第20案,珍愛藻礁。(注意,原來的題目是:『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這一題筆者認為應該要選「同意」。同意的理由是,藻礁存在的歷史比人類久,它們應該有生存的優先權,而生態的長久保育比純粹短暫的經濟發展要來得重要!因此,筆者認為中油應該讓步,規劃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替代方案。這就好比開路時,應該尊重在地百年以上的老樹群,不該砍樹,而應該要繞路開發。

雖然2021年經濟部提出三接往海岸線再外推1.2公里方案,聲稱因棧橋為鏤空設計,兩側海水仍能持續流向潮間帶藻礁區,不會傷害藻礁,且開發範圍縮減云云。但是你從真實面來看,藻礁的面積仍然逐年大幅減少萎縮,這說明了生態保育、能源開發或經濟發展無法在這裡並存。中油和執政當局仍需要重新思考天然氣接收站的替代方案才對。

以上是筆者獨立思考、面對真相及參考各方資料深思熟慮而得到的答案。諷刺的是,這些答案曾經是民進黨在野時期的立場,換成了執政黨之後,立場和思考卻全變了樣。這是執政者的傲慢,還是換位之後的徹底妥協?我們只能說,時間會證明真相的模樣。然而,作為民主社會中公民成員,我們衷心希望不管是誰執政,臺灣的民主都能夠逐步邁向成熟穩健,人民會在不斷的思辯說服中變得更聰明靈活,公共政策能夠在穩健的公民投票中變得更深思熟慮,讓執政者有機會避免錯誤,讓臺灣的民主和經濟得以邁向永續發展的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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