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難者每人可獲200萬至800萬元新台幣理賠

國道火燒車圖擷自爆料公社。

獨家報導文:包克明

輛由玫瑰石通運有限公司所屬遊覽車今日午間行經桃園市大園區國道2號西向3公里處,因不明原因發生起火後撞護欄意外,導致該遊覽車上24名大陸遊客與司機、導遊等26人因逃避不及全數罹難,目前已緊急通知安排家屬來臺善後。根據旅遊業者推估,罹難者每人應可獲得200萬至800萬元新台幣理賠。

韓姓旅遊業者指出,根據過去曾發生翻車等慘痛事故的經驗,臺灣方面去年即已全面要求辦理入臺旅遊的大陸人士入臺前必須檢附強制旅遊險的相關證明,一般情況下,投保金額大約在200萬至800萬元新台幣。

韓姓旅遊業者表示,航空公司對於一般大陸旅行團會有15加1的優惠,將多出的1張機票免費提供給旅行團領隊。這次發生事故的 24名大陸旅行團成員,主要是來自遼寧省大連市,依規模來說是屬於中大型的團,因陸客行李多,搭乘的事故巴士是比一般大巴小一點的三十多人座巴士。

據了解,罹難陸客可以領的保險包括:

  1. 旅行業責任保險200萬元(華南產險)
  2. 強制汽車責任險200萬元(富邦產險)
  3. 遊覽車乘客責任險200萬元(旺旺友聯)
  4. 客運業的旅遊運輸保險 一次事故上限1600萬元(旺旺友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