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iPER 潮流藝文的文化傳送平台 拋點子,在市場中轉彎

獨家報導製作人:張淯、葉惟禎|文:葉惟禎、陳益郎|圖片:翻攝自《富比士》(Forbes)官網、網路|責任編輯:陳益郎

成立短短六年的FLiPER,已歷經兩次轉型。三個從一開始只會想「這個產品很酷」的大男生,到不斷丟出點子在市場上衝撞,從使用者的回饋中走向精實創業。創業最忌卡關停下來,在他們身上表露無遺。

「從創業的過程中,我們發現,創新與創造,真的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東西。」這是FLiPER在創業路上最深的領悟。
FLiPER藝文社群媒體平台成立於2011年,回想當年,三個共同創辦人都才25歲左右,懷著滿腔的熱血投入創業。

做對四件事,不斷壯大設計師陣容

FLiPER強調,創業的過程會不斷變形,最後你會發現,你做的跟你當初想的可能完全不同。而既然自詡為新媒體,一定要做出與傳統媒體不同的內容。首先,FLiPER把台灣在地設計師拉進來,一起經營這個媒體,讓設計師成為專欄作家。

「雖然我們是一個媒體平台,但是網站的內容有八成都是合作的設計師在撰寫。」FLiPER與設計師彼此是互利互惠關係,也是共享與共創,「設計師在我們這裡寫專欄,可以透過FLiPER這個平台把他的理念推廣出去,最後回歸讓更多人看到他個人設計的作品,發掘他的東西。」

目前FLiPER有850位創作者,粉絲團有20萬,很多人疑惑,為何這些設計師願意「無償提供」內容,其實FLiPER做了四件事,提供給設計師另一種看似無價、實則有價的報酬。

首先,FLiPER有技術,並且全心經營網站,提供一個可以串連設計師與群眾的平台與工具。再者,FLiPER發行實體刊物。傳統媒體的優勢就在於有紙本刊物,而網路媒體在沒有實體刊物的情況下,品牌較難被認同。「比方說你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不錯的文章,你的印象可能只會停留在這是從FB看來的,而沒有印象這是哪家媒體產出的內容。」

於是FLiPER發行了二十多期的平面刊物,一方面提高品牌識別,一方面讓設計師感受到「自己的內容可以上雜誌=很炫」的感受,而大大提升設計師願意持續在網站上提供內容的動力。

講座,也是FLiPER提高設計師曝光度的方式之一。FLiPER邀請專欄作家來分享他們的理念,「對他們來說,能被邀請來演講是一件很炫的事,而且會坐在下面聽他演講的人,基本上都是喜歡他文章的鐵粉,我們讓專欄作家感受到,在FLiPER寫文章的確能受到矚目與重視。」

最後則是舉辦大型展演。辦展覽是傳遞內容的方法之一,可以讓設計師的作品與思考邏輯被更多人看見與接受。至今FLiPER舉辦三場展覽,其中最大的一個展覽辦在信義誠品,並且大手筆邀請日本人來進行設計方面的交流,該次台日兩地有30個設計品牌一次參展,在售票的情況下還有1萬多人來參觀展覽,可說是一次很成功的行銷。

「我們不是無償得到內容,而是用較低的成本來取得內容,並且設法讓這些內容,發揮更大的影響力,真正把錢花在最有力的地方。」FLiPER說。

再次轉型,新媒體再次新定位

只不過,大環境的變化實在太快,2016年新媒體式微,再加上FLiPER本來已經擬定很多計畫準備進軍大陸市場,沒想到去年年初卻發布一個「非本國人不能經營數位內容」的政策,讓FLiPER只得煞車止步。
在拼不過傳統媒體,也玩不過臉書社群的情況下,FLiPER想說,那就把自己變成社群平台吧!

「既然打不贏它們,就學它們。社群媒體講的是網路的操作,如何讓人與人之間的連結最大化,我們評估,這是我們這個小團體有辦法做的事,所以我們把社群媒體變成社群平台,盡量讓社群的內容可以同步發展在網站上。」

同時,FLiPER開闢另一條道路,協助設計師進行「創作群眾募資」。「很多人跟我們反映,覺得你們作品看起來很棒,但是我能在哪裡買到?事實上,大部分的設計商品都無法買到,因為大家在網路上看到的只是設計師的概念,作者本身無法去把他量產成為商品。」

現在,FLiPER準備協助設計師把這些已經有想法的作品,透過群眾募資的方式,讓這些設計品可以成為商品。「與一般群眾募資不同的是,我們不只協助他們募款,從製造、販售、通路、行銷、客服,這一連串的動作都由FLiPER包辦,我們提供給設計師一個Total Solution的服務。」

最後,FLiPER認為未來的概念,是AI將改變許多遊戲規則,但別忘了你的使用者是人,新媒體未來需要發展更多的獲利模式,而媒體的功能在傳遞內容,「讀了這個內容之後如何變成下一步的交易行為」,也是FLiPER一直在思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