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案陳致中將入獄 聽吳淑珍的話開海外帳戶遭判刑

圖/翻攝陳致中臉書
圖/翻攝陳致中臉書

獨家報導【記者周佑強/台北報導】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涉及洗錢案,遭最高法院判刑1年定讞,近日將入獄服刑。

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的國務機要費等案纏訟17年,高等法院更二審去年7月判決陳水扁等人免訴,但吳淑珍及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因南港展覽館和龍潭購地弊案,各依洗錢罪判刑。最高法院昨(26日)駁回上訴,陳致中確定將入獄服刑。

陳致中洗錢案遭判入獄1年 臉書聲明洩心情:打斷手骨顛倒勇。圖/翻攝陳致中臉書
陳致中洗錢案遭判入獄1年 臉書聲明洩心情:打斷手骨顛倒勇。圖/翻攝陳致中臉書

遭判刑定讞後,陳致中昨(26)日在臉書發文寫道,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無論路途再怎麼辛苦,都會勇敢走下去,並要支持者放心,他會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打拚、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

陳致中海外洗錢案纏訟多年,在訴訟期間,陳致中繼續當議員、領公家薪水,最後才判刑1年定讞。藍營議員呼籲,國民黨的總統候選人應該要主持正義,讓該服刑的人回監獄裡好好反省。

更二審判吳淑珍2年徒刑,沒收299萬多美元;陳致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沒收816萬多美元;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支付公庫100萬元,沒收816萬多美元;蔡銘哲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的寄藏罪,判刑4月,褫奪公權1年。不過4人皆否認犯行,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全案終告定讞,陳致中確定要入監服刑,檢方也已經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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