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全過程人民民主」到底是什麼?

文:李酉潭 教授|圖:編輯部

當拜登實現他的競選諾言,即將於2021年12月9至10日召開全球民主峰會之際,中共於12月4日急著推出《民主白皮書》,延續習近平於今年7月1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致辭時首次提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說法,大肆吹噓中國實現了「過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實質民主、直接民主和間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國家意志相統一,是全鏈條、全方位、全覆蓋的民主,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社會主義民主。」

上述說法一點也不意外地引起一片譁然與廣泛的爭議。因此,我們首先要釐清民主是什麼?直到十八世紀以前每個人都有一個清楚的概念,且幾乎沒有人喜歡它。但現在的情形則倒轉過來,每個人都喜歡它,卻不再有人有清楚的概念。民主一詞雖被政客與媒體所濫用,但幾乎沒有人敢公然反對,因為它已經變成這個時代政治系統單一的價值,也可能已是當代世界唯一合法與穩定的政府形式。然而,民主的概念是既含混廣泛又多面向的。有人估計,關於民主政治的定義可能有兩百個之多。因此,《布萊克維勒政治思想百科全書》(The Blackwell Encyclopaedia of Political Thought)中提出這樣的說明:「民主乃是一個古老的政治名詞,意指由人民統治的政府(government by the people),源於古希臘語「人民」(demos)的統治。在現代用法中,它可以指民治政府(popular government)或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代議政府(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以及直接參與的政府,甚至可以指(不太確切的)共和制(republican)或立憲的(constitutional)政府,也就是說法治(rule of law)政府。」[1]

從上述百科全書的解釋中,我們實在無法判斷中共所謂的全過程人民民主到底是什麼樣的民主?因此,我們需要透過薩托利(Giovanni Sartori)所著《民主新論》(Theory of Democracy Revisited)一書來了解,因為這本書對於民主一詞像剝洋蔥一樣,一瓣一瓣地剝下來,或者也可以說抽絲剝繭地讓大家了解其複雜的核心內涵。其中有一章的標題就是:「什麼是民主?定義、證明和選擇」,首先他引述約翰彌勒(John Stuart Mill)的說法:「最簡單最正確的定義概念就是,它是闡明詞義的一種主張,要麼它是被普遍接受的意義,要麼它是說話者和作者打算使其具有的意義。」前者為辭典定義,後者為約定性定義。然後他指出辭典定義可真可假,取決於用詞準確與否;而約定性定義不可能給出真假之別,因為它們是任意的定義,黑的白的可以完全顛倒,任意使用。但就辭典定義而言,對於不同的人來說,民主竟然可以成為完全不一樣的東西,以至於包含了一些截然相反的涵義:西方所說的獨裁(autocracy)也就是東方所謂的民主。[2]

接著,薩托利進一步指出:語言是一個巨大的系統,詞語塑造了思想,民主的定義是經驗形成的。如何才能實現沒有壓制的統治,這個問題從西方文明之初就被提了出來,自由式民主(liberal democracy)就是我們目前回答這一問題的方法。而真實民主的判斷標準就是一些定期舉行自由選舉,沒有祕密審判等等的政體。從根本上來說,真實的民主是一種能夠成功地付諸實踐並作為發展中的政治制度而運行的民主。從經驗意義上來說,可能有多種真實的民主政體,但惟須經得住這種檢驗,即它在現實世界中運行並獲得成功。反之,所有那些在實踐中根本背離它們公開聲明的目標和在運作中完全不同於它們公開宣布的宗旨的民主,從經驗上來說都是假民主。[3]

誠如上面所述,當代民主國家的主流的確就是「自由式民主」,其核心內涵即民主理論大師道爾(Robert Dahl)所說的競爭(competition)、參與(participation)與自由(liberties)三個因素。「自由式民主」是指由定期選舉及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所構成的一種政體類型。其主要內涵在於人民擁有充分的公民自由與人權保障,以確保競爭和參與具有實質意義的民主政治。我們就依此來檢驗中共所謂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首先,白皮書強調,一個國家民主不民主,關鍵在於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沒有投票權,更要看人民有沒有廣泛參與權。但是中國唯一的直接選舉發生在基層,卻連候選人和選民都抱怨他們的聲音被壓制了。從11月到12月,北京和重慶一些宣佈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與基層人大代表選舉的普通公民,因為受到騷擾等原因,先後被迫停止了參選行動。[4]可見人民連最基層的參與都限制重重。

其次,白皮書指出,共產黨制定頒布新中國第一部《憲法》,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團結帶領人民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其中,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證。且憲法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又說:在中國,解決權力濫用、以權謀私的問題,不能靠所謂的政黨輪替和三權分立,要靠科學有效的民主監督。更明確地指出:「一人一票」是民主的一種形式,但絕非民主的唯一和全部。長期以來,民主本義被少數國家異化歪曲,一人一票等西方選舉制度被包裝成民主的唯一標準。由此可見,中共堅持拒絕「自由式民主」不可或缺的政黨「競爭」這個因素。這樣一來,表示中國共產黨要永遠壟斷權力,從事「價值的權威性分配」工作,那又要如何避免「權力趨向於腐化,絕對權力絕對腐化」的魔咒呢?

最後,白皮書明示,在中國,人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享有對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享有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宗教信仰等自由。亦即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14億多中國人民真正實現當家作主,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然而,據《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統計,過去三年,中國大陸已經有五十多人因為使用推特(twitter)及其他被中共封禁的社交軟體被判刑,罪名是「擾亂公共秩序和抨擊中共領導」,這豈不就是明顯的文字獄?可見中共缺什麼就吹什麼,新疆集中營、迫害法論功、大興文字獄、囚禁張展等民主人士、炮製709律師案打壓司法公平,難道這就是中共口中的「中國的民主」?[5]難怪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評比中共的政治權利與公民自由的分數只有9分[6],而網路自由也只有10分而已。[7]

總而言之,中共所謂的全過程人民民主,既缺乏競爭,也無自由,連最基層才擁有的參與都限制重重。因此,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法學教授孔傑榮認為,在習近平統治下,極權主義是合適的描述。[8]而紐約城市大學(The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夏明教授則評述指出,中共黨國軍一體,無法無天,指鹿為馬,產生「方的圓」。[9]難怪有人發現,《1984》(Nineteen Eighty-Four)這本書中有一套所謂「新話」(newspeak),與人們通常的話語系統完全不同,那就是「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現在「極權即民主」,就是今天北京的新話。[10]這樣一來,我們就要特別關注薩托利所提出的警告:無論什麼人,只要征服了世界就將發布真理,這時候任何辭典都將按照征服者的界說去定義民主,在這個意義上說,任何一種約定都將成為正確的辭典定義。[11]習近平所喜歡強調的「人類命運共同體」,最終會不會想要改變大家對於民主的定義?

 

[1] David Miller (ed.)(1987), The Blackwell Encyclopaedia of Political

[2] Giovanni Sartori (1987), The Theory of Democracy Revisited, Chatham, New

Jersey: Chatham House Publishers, Inc.pp.257-259.

[3] Giovanni Sartori (1987), The Theory of Democracy Revisited, Chatham, New

Jersey: Chatham House Publishers, Inc.pp.264-268.

[4]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1/12/4/n13417213.htm

[5] https://ipkmedia.com/?p=112710

[6] https://freedomhouse.org/country/china/freedom-world/2021

[7] https://freedomhouse.org/country/china/freedom-net/2021

[8]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211208/ahead-of-bidens-democracy-summit-china-says-were-also-a-democracy/

[9] https://youtu.be/d2m4xgzhuoU

[10] https://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zhongguotoushi/panel-12082021105728.html

[11] Giovanni Sartori (1987), The Theory of Democracy Revisited, Chatham, New

Jersey: Chatham House Publishers, Inc.p.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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