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五期違規戶 都發局12/9派員會勘

台北市內湖五期部分土地屬工商特定專用區,北市府經調查發現432戶繳納自住用稅率,認定疑似違規當住宅使用。都發局12月4日表示,經過統計仍有271戶違規,下週將派員會勘。

文:李藝|圖:編輯部

北市內湖五期部分土地屬工商特定專用區,北市府經調查發現432戶繳納自住用稅率,認定疑似違規當住宅使用。都發局12月4日表示,經過統計仍有271戶違規,下週將派員會勘。

內湖五期違規宅狀況未解決,依據北市府資料,內湖五期重劃區鄰近內湖科學園區,採住、商分離,2001年公告定位屬於台北科技走廊產業軸帶核心,而明美公園東側土地使用屬於工商特定區,都市計畫法規定不可當住宅使用,當地目前有多棟大樓,公園西側為住宅區。

北市府透過稅籍資料發現,明美公園以東的住戶繳納1.2%自用房屋稅率,不符合規定;都發局今年3月寄告知單,規勸違規戶改成非自住用稅率。

都發局表示,位於內湖五期內的明美公園東側為特定專用區,非工業區,依規定不允許作獨立、雙併住宅及多戶住宅使用。

都發局說到,為改善內湖五期違規戶,從今年3月至4月間陸續分批寄送告知單,通知所有權人不可當住宅使用,並聯繫稅捐稽徵處及戶政單位確認相關稅籍與戶籍資料;10月底寄發行政指導函給違規的432戶,呼籲1個月內申請商業登記,且改為非自住用稅率。

都發局強調,統計至12月3日止,仍有271戶違規,已訂於12月9日至10日派員會勘確認住戶實際使用行為,若所有權人無法配合,會通知陳述意見,逾期未陳述或無理由,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開罰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或恢復原狀。

都發局呼籲所有權人應依都市計畫規定申請改變住宅用途及稅率,以免違規受罰。

讀者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