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鬥法內幕大揭密(七) 視內規與董事會為無物 高文義欠全民電通4800萬?

製作人:張淯 社長|文:陳煥鈞|圖:編輯部|任編輯:林玟玟|核稿編輯:陳曉玫

「臺灣奇楠沉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文義身兼全民電通監察人以及全民電通解散之清算人,竟利用其職務之便,夥同同屬臺灣奇楠公司董事的全民電通董事長張俊宏,在未經董事會同意之下規避規定,在2005年先後匯出3,400萬給臺灣奇楠公司,但這些錢卻悉數進了高文義和其太太的戶頭裡。

2006年,臺灣奇楠公司以540萬元支票,還有貨款港幣120萬元當抵押保證,向全民電通調款新台幣540萬元現金。但最終高和其公司開出的支票卻無法兌現。不僅如此,高文義和張俊宏分別因背信,分別被判處1年10個月和1年7個月徒刑,而且高文義還必須將積欠全民電通的4,777萬2,698元加利息還清。

成立以來,全民電通高層引發的爭議屢見不鮮,公司高層屢次出現無視董事會、大小股東與公司內規存在,恣意妄為的各種舉動,像是擅自修改章程擴大投資項目、未經董事會正式同意投資環球電視甚至還因此虧損四億,不僅如此,全民電通更淪為高層的小金庫。

身兼全民電通監察人的「臺灣奇楠沉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高文義,因為自家臺灣奇楠公司財務出狀況,竟與同樣身兼臺灣奇楠公司董事之一的全民電通董事長張俊宏共謀,兩度將全民電通資金挪用給臺灣奇楠公司紓困,甚至連全民電通宣告解散後,仍逃不過兩人之毒手。

究竟,高、張兩人如何在全民電通已宣告解散,風雨飄搖之際,又進行「五鬼搬運之術」,再為已瀕臨死亡的全民電通補上一刀?

食髓知味

2005年7月2日,全民電通召開年度股東常會,通過表決清算案,並開始進行清算程序。張俊宏獲選為全民電通清算期間的清算人,高文義不只仍是全民電通的監察人,更成為全民電通子公司,法人清算人「臺灣大業發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清算人的身分,給予高、張兩人上下其手的機會。

首先,高、張兩人以先前臺灣奇楠公司與臺灣大業公司簽訂的「總代理及合作契約書」為基礎,追加「…於與泰國、馬來西亞、印尼或臺灣地方政府等,任一國或大型企業集團,簽訂合作契約時,即應加付新台幣貳千萬元整…」等文字後,重新簽立製作與先前一份契約書同樣日期的「總代理及合作契約書」。

待契約書完成後,高文義再取得時任臺灣大業公司副總經理樊嘉傑之授權,同年8月12日以樊之名義簽擬臺灣大業公司簽呈,甚至還在簽呈當中記載臺灣大業公司已與印尼墾殖部簽約,依原契約需即刻支付保證金以應臺灣奇楠公司培苗工程等文字,強調應立即將保證金支付給臺灣奇楠公司。

張俊宏和全民電通總經理林文雄簽准該份簽呈後,張俊宏即指示不知情的會計從全民電通處匯款新台幣2000萬元給臺灣大業公司,再透過臺灣大業公司以「存出保證金」,將這2000萬元轉帳給臺灣奇楠公司,若加上先前支付的保證金1400萬元,全民電通一共匯了3400萬元給臺灣奇楠公司。

然而,全民電通挹注臺灣奇楠公司的3400萬,其中1888萬1500元進了高文義和其妻子的口袋,剩餘資金則用以償還高文義積欠地下錢莊或民間借貸的借款。換句話說,這3400萬元全部用於償還高文義個人債務。臺灣奇楠公司不僅無力返還這3400萬元,原先作為反擔保品的200株沉香樹也無法用以變現還債。

百萬空頭

無力償還積欠全民電通的3400萬還不夠,無視於全民電通已處於清算解散狀態,高文義竟再度和張俊宏串通,在2006年4月21日,由高以臺灣奇楠公司董事長的名義立申請書並載明,雖全民電通正值清算解散狀態,但與臺灣奇楠公司仍有業務往來,但會儘快返還保證金,讓全民電通清算工作順利進行。

不僅如此,該份申請書甚至記載著,臺灣奇楠公司因自行推動業務,訂購單和支付兩張沉香油貨款支票,需要港幣120萬元,換算約新台幣540萬元,而為了增資擴張公司規模之需,希望由臺灣奇楠公司開立新台幣540萬元支票,還有貨款港幣120萬元當抵押保證,向全民電通調款新台幣540萬元現金。

張俊宏方面將新台幣540萬元匯到高文義指定的臺灣奇楠公司戶頭,然而臺灣奇楠公司開立的港幣120萬元因發票人簽名不符而被退票,臺灣奇楠公司開立的540萬元台幣支票到期也同樣無法兌現,所有臺灣奇楠公司的支票全為空頭支票,這對處在清算過程的全民電通無疑又是一次傷害。

若再加上一開始張俊宏挪用全民電通837萬2698元的資金,則全民電通前後加起來總共貸給高文義和臺灣奇楠公司共4777萬2698元的款項,但無論是高文義本人或臺灣奇楠公司皆無力償還,其行徑之誇張導致最終高和張兩人不只遭全民電通解除清算人職位,還被一狀告上法院。

經過一連串法律攻防,最終於2015年8月11日經高等法院之審判,民事方面高文義除必須賠償新台幣4777萬2698元之外,還需要給付自2014年1月16日至清償日為止,依年息5%計算之利息。刑事方面,則於2014年7月15日,由高院判決張俊宏和高文義犯下背信罪,分別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和1年7個月。

雖然高文義和張俊宏已為無視自己在全民電通身居要職,竟將全民電通當成紓困用的提款機的行為付出代價,最終受害的還是股民。不僅如此,引發全民電通最終走向解散所面臨的問題,事實上還不只這些。究竟讓全民電通走至如此境地,還有什麼事件?全民電通為何仍無法順利解散?請見下期《獨家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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