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女遭姦殺慘死 母親大愛迎新生

選擇原諒與放下,讓方父,方母逐漸走出陰霾,回到日常生活。

獨家報導文:包友銘|圖:彭級鋒 攝影

今年5月8日,民進黨團曾大張旗鼓聲援的「員警開槍殺傷人事件」三審敗訴定讞,除了讓參與的民代灰頭土臉,更牽動喧騰已久的「方姓國中生姦殺案」一案。

什麼樣的轉念,讓方姓少女的母親選擇原諒,使得第一次見面即狠心辣手摧花,下手殺害方女的主嫌徐志皓犯後毫無悔意,卻在更一審由死刑被改判無期徒刑?又是什麼樣的價值觀,因加害者徐志皓的父親平時疏於管教,令小孩為非作歹,犯下重案後自己卻仿若置身事外,案發以來完全不曾出面向方姓夫婦道歉?

一次疏忽 抱憾終身

「回想起來,我真的非常自責,那真的是我這輩子最大的遺憾!」談起痛失愛女的經過,在中和鬧區經營餐飲業的方姓男子眼眶瞬間泛紅,哀傷指數幾乎破表。

2008年11月6日,對方家來說,是個永遠也忘不了的日子!

「再不起床,上學就要遲到囉!」眼看著時間一分一秒流逝,一大早就起床外出採買的方父返家,看見當時還在念國二的愛女仍賴在床上,時間已經遠超過平時送她上學的時間,做父親的,嘴裡忍不住唸了幾句。

經營餐飲生意,晨間有許多前置準備工作,雖然掛心送女兒上學,同時也要顧及自己的事業,面對女兒忽然耍脾氣賴床,平時非常寵愛女兒的方父,最後只好被迫先忙手邊雜事,任誰也沒想到,就因為這一個略帶懲罰性的決定,讓方姓少女的父親再也見不著女兒那燦爛可愛的笑容。

因為父親沒有送她上學,或許是因為進入青春期,言行表現已經挺有個性的方姓少女當天竟索性賴床賴到底,一直到接近中午才起床,並逕自離家外出。

奪命邀約 渾然不知

方姓少女離家後去了哪裡呢?她是如何踏上死亡陷阱的不歸路?原來,被父親唸了幾句,方姓少女早已有些負氣不爽,當時,父親剛為她買的新手機裡忽然接到一通即時通的邀約,對方是與她同校的同級生許姓少年。

這一個突如其來的邀約,讓個性外向活潑,正不知如何打發時間的方姓少女完全沒有任何戒心,欣然同意赴約。沒想到,就此她再也無法像平時一樣安然返家。

決定蹺課赴約,當時,許姓少年在電話中向方女強調,同行的還有與他同班的鄧姓少女,大家相約在捷運新店線新店市公所站碰頭。

在約定地點會合時,現場多出了一位陌生人,除了赴約的方姓少女,出面邀約的許姓少年、和許姓少年同班的鄧姓少女,穿著連帽大外套的徐志皓也隨著許姓少年夾帶下加入了這一場奪命之約。

「我叔叔家的舊公寓就在附近,都沒有人,我們乾脆到那裡殺時間,反正不要花錢」經過簡短的互相介紹,唯一已經成年的徐志皓提議。

於是,四個人步行到當時尚未改制成新北市的台北縣力行路一棟兩層樓的公寓,也就是徐志皓早已預謀設計好的死亡陷阱。

愛女失蹤 父母心急

方姓國二女生負氣離家,自此失蹤,對方家來說,簡直是晴天霹靂,可以說透過各種管道,動用所有關係全力、全面尋找、打聽女兒的下落。

外界所不知道的是,方母是從泰北遠嫁來台灣的華裔外籍配偶,個性原本相當強悍,為了先生沒把女兒照顧好,甚至弄得負氣離家,氣得數度和先生大吵大鬧,除了四處找女兒,根本無心工作,這期間餐飲店幾乎處於停業狀態。

方姓夫婦夫妻倆為了愛女失蹤不斷發生爭吵,最嚴重的一次,兩人甚至酒後大打出手,差一點鬧上警局互控傷害鬧離婚。

天不從人願,方姓國二女生的媽媽並沒有盼到女兒平安回家,失去愛女的煎熬,自此讓方家蒙上了揮也揮不去的陰霾,再也回不去了,盼回來的竟是天人永隔的噩耗。

天網恢恢 早有徵兆

方姓國二女生失蹤後不到兩個星期,臭味相投的許姓少年乘坐無照駕駛的徐志皓所偷開的父親轎車,遇到警方臨檢盤查,徐志皓誤以為惡行曝光,當場衝撞拒捕,中和分局警員彭彥凱被迫開槍制止,意外擊中許姓少年。

許姓少年因被子彈傷及第一、二節脊椎,造成其下半身癱瘓,下肢機能嚴重受損、無法自理生活,須靠輪椅復健治療。

此一員警開槍傷人事件,許姓少年的家長還找來民進黨多位民代聲援,包括時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賴清德立委(現任台南市長)、民進黨台北縣議會總召張瑞山議員、副總召陳永福議員等人大張旗鼓地在民進黨台北縣黨部召開記者會,要追究開槍員警用槍時機不當的刑責,並訴請國家賠償。

面對民代聲援的強大壓力下,由於員警開槍傷人的事實,受理的檢方乃依相關錄影證據對全案展開調查這一起拒臨檢衝撞導致員警開槍傷人案件,並將全案移送台北地方法院,以釐清相關的責任歸屬。

少女白骨 戳破謊言

正所謂「善惡到頭終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許姓少年在家長陪同下,大剌剌訴諸輿論公審,希望能僥倖獲得國賠,結果如何?答案是:今年5月8日,其家屬訴請國賠7988,355元案件,經最高法院認定警員並無疏失,判決許姓少年敗訴定讞。當初搞不清楚狀況,力挺聲援許姓少年的民進黨中央代表們,也因此搞得灰頭土臉,噤若寒蟬。

這起員警傷人案件,全案之所以後來有了大逆轉的發展,關鍵為何?其實應驗了宗教勸化「為惡莫做」的諍言,結果也總算還給了台灣社會一個公道。

因為,半年後,也就是2009年5月10日,失蹤了超過半年的方姓少女被找到了。
當時,她已變成一具白骨,警方依據涉嫌重大的許姓少年等人供詞,循線前往台北縣

力行路一棟兩層樓的公寓旁巷弄裡。找到方姓少女,查出她遭到殘忍殺害的經過。
釐清了許姓少年在全案扮演的角色,也讓警方終於了解,當初徐志皓為何堅拒警方攔檢,以致員警面對衝撞被迫開槍的癥結與原委。

司法審判 一再煎熬

涉嫌共謀殺害方姓少女的許姓少年原以為惡行不會被揭穿,實則魔鬼劣行是無所遁形的!

方姓少女的屍骨被發現後,警方透過通聯紀錄很快找到和方姓少女生前有過最後聯絡的許姓少年,並追查出徐志皓將三名未成年少男、少女帶至廢棄公寓後,先將同行的鄧姓少女打昏綑綁後,色慾衝腦,隨後暴力摧殘,強奪方女貞操,並因方女在過程中奮力抵抗、喊叫,逞完獸慾後擔心遭指控,進而將方女勒斃滅口。

徐志皓瘋狂殘忍的作案過程,許姓少年不僅在旁協助,為維護同班的鄧姓少女不遭徐殺害滅口,還協助拍攝鄧女裸照威逼不得張揚相關犯行,事後還跟著徐志皓四處吃喝玩樂,完全不把殺害方女當一回事。

原本家境不惡的徐志皓,高中輟學後即賦閒在家,四處遊蕩,落網後毫無悔意,不知悔改。

法院審理期間,徐經常冷笑、扮鬼臉,冷血程度完全不輸電影中的《人魔》,他還曾對羈押他的法官放話:「那個法官機八得要命,要能再殺人,我第一個就殺他」。

一、二審均被依惡性重大判處死刑,其父親更是完全不曾出面向被害少女的家屬致歉,尋求和解。

兇嫌犯案後豪無悔意,對家屬是另一重傷害。

峰迴路轉 逃過死刑

直到更一審,司法審理過程中兩度被判死刑的徐志皓態度才開始有了大轉變,並因此獲得方姓少女父母的原諒,逃過死刑被改判無期徒刑。

這中間的關鍵,外界所知道的是,並非徐志皓的父親忽然有什麼積極作為,為兒子的劣行贖罪,而是徐志皓寫了一封「真心懺悔」,願意用餘生「代您女兒盡孝,彌補我的罪」的贖罪信,並當庭兩度向方父下跪,獲得方姓少女雙親的原諒,更一審才推翻歷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全案於前年六月定讞。

對方家來說,徐兩度向方父下跪,還寫懺悔信給方父,就能弭平喪失愛女的傷痛原諒徐殺害愛女的犯行嗎?答案當然不可能,方姓少女的父親證實,其實是方母受洗成為基督徒,讓她開始轉念迎接新生!

和方家相熟的金姓婦人表示,選擇放下的方母,案發後覓得宗教的心靈慰藉,經常投入教會活動,幫著做「愛宴」,積極的生命力,原諒無知的凶嫌,也幫著自己,讓她逐漸走出喪女陰霾。

民事庭,法院判決徐志皓應賠償方家778萬元,徐家至今分文未償,由於徐志皓已逃過死刑,未來方家要向其追償,研判恐怕也難如登天。官司贏了,但短時間內根本得不著任何實質賠償。

徐志皓的胞妹「小婷」,代替父母寫了一封道歉函,希望感謝方女父母的原諒,讓自己的胞兄逃過死刑,言詞間實也充滿無奈。

誰無父母?誰無子女?一件慘案,加害者、被害人,可以說不同程度地同時毀了四個家庭,四家人全輸的悲傷,令人不勝唏噓,也為方母能夠放下的大愛而深感敬佩與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