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會平等?偏鄉小校林立、代理教師偏多 監委籲重視

獨家報導【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圖/資料照片】

教育是百年大計,也是社會階層垂直流動的最好機會,然而偏鄉小校林立,高達整體學校數31.13%,正式教師難覓,代理教師眾多,未具合格教師資格又占一半,影響偏遠地區學生受教權,監委王美玉、鴻義章今(20)日呼籲教育部與縣市政府正視,謀求改善之道。

監委調查,台東縣學校有高達七成五為偏遠地區學校,又部分偏遠地區學校之正式教師竟少於代理教師,未具教師資格之代理教師多數集中服務於偏遠地區學校、依法應聘用之專業輔導人員有招募困難種種情形,弱勢學童的教學品質與受教權受極大影響。

據教育部統計各縣市偏遠地區學校校數,占該縣市總學校比率,前五名縣市依序為臺東縣(74.19%)、花蓮縣(62.04%)、嘉義縣(61.39%)、南投縣(59.34%)、雲林縣(58.71%);臺東縣的學校高達74.19%為偏遠,偏遠地區學校占全縣比率為全國最高。

教育部每年雖投入可觀經費補助地方政府,增置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但監委調查,實務上學校為避免因少子化衝擊超額或資遣教師,對於員額控管趨向嚴格,也未必將增置員額納入編制,影響所及,代理教師人數居高不下,讓偏鄉長期以來面臨的師資不穩定、不合格師資比率偏高等問題。

此外,教育部推動「教學正常化政策」,要求教師應以專長授課為原則,但偏鄉學校規模小,教師人數仍遠遠無法涵蓋所有課程科目,導致實務上偏鄉老師要授的科目多、跨年級,又有共備與跨領域的負擔,不是一般地區學校教師可以想像。

王美玉、鴻義章呼籲,「教育機會平等」是國民教育的核心價值,《偏鄉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立法得來不易,徒法不足以自行,執政者對偏鄉教育的特殊性與主體性應具高度意識,方能期待此部專法的理想及美意能夠發揮,保障偏鄉學子的公平受教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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