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的由來

文:劉孟儒|圖:編輯部

夕,又稱大年夜、年夜、年三十、過年前夕、除夜[1]、歲除、大晦日,是過年前夕的最後一天。這天的確實日期會因為曆法而有所不同。傳統上漢字文化圈以農曆作為曆法,由於農曆十二月多為大月,有三十天,所以又稱為大年三十、年三十、年三十晚、年三十夜、二九暝/三十暝(閩南語);而十二月小月時為廿九日,閩南人稱二九暝/三十暝(閩南語)。[2][3]除夕時,人們會一家團聚,並有守歲的習俗,在大中華地區、日本和越南家中的長輩會發給晚輩壓歲錢,韓國近代也受漢字文化圈其他地區影響而有了發壓歲錢的習俗。而中國南方和越南等地會有年宵市場(或稱花市)。

除夕源於先秦時代的「逐除」。據《呂氏春秋•季冬記》中記載說:古人在新年的前一天,擊鼓驅逐邪鬼。此即除夕節令。最早提出「除夕」這個名稱的,則是西晉的《風土記》。《風土記》中特別記述了除夕大年夜當時的民間習俗: 除夕之夜,各相與贈送,稱「饋歲」;酒食相邀,稱「別歲」;長幼聚歡,祝頌完備,稱「分歲」;大家終夜不眠,以待天明,稱「守歲」。此習俗,經唐宋相襲,並沿襲至今。同時《風土記》中還有除夕之夜燃放爆竹以「辟邪驅鬼」(即「年」這種猛獸)的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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