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南市第11選區某位議員候選人與助理,涉嫌以低價赴陸旅遊、接受招待方式,向選區內具有投票權的選民行賄,台南地檢署27日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移民署台南專勤隊兵分12路執行搜索,並傳詢被告及證人共14人到案調查,檢察官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南檢指出,檢方獲報台南市第11選區某議員候選人與其助理,涉嫌於115年7、8月間,招攬該選區選民多人低價赴陸旅遊接受招待,藉以行賄當地具有投票權之選民。
主任檢察官蔡明達、劉修言、檢察官林昆璋於27日指揮調查局台南市調查處、移民署台南專勤隊等單位,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12處,並傳詢被告及證人共14人到案調查,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該議員候選人與其助理,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及反滲透法等罪嫌,犯嫌重大,均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經該院均裁定羈押禁見。
南檢表示,為因應115年度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業於27日正式啟動「選舉查察聯繫中心」,採24小時輪值機制,全天候受理民眾檢舉,即時查辦賄選、暴力介選、選舉賭盤等不法情事。
南檢再次呼籲,對於任何試圖影響投票意向之不法行為,絕對會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原則,積極蒐證並從嚴從速偵辦;民眾如發現賄選等不法情資,請撥打檢舉賄選專線,或掃描南檢「檢舉賄選QR Code」提供線索;檢舉獎金最高達2000 萬元,檢方將依法嚴格保密檢舉人身分,積極查辦案件並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