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度出售 中嘉案終有條件通過

中嘉案有條件通過。

獨家報導文、圖:編輯部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5日以附負擔條款共35項承諾,有條件通過爭議多時的中嘉案,不過,第4度出售的中嘉網路,還要再通過公平會及經濟部投審會兩關,估計仍需1至2個月時間,交易案才能正式拍板。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受讓人在未來營運規劃、健全公司財務、勞工權益、人才培育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等4面向都有做出承諾。

系統業者表示,NCC今天以附負擔條款共35項承諾予以核准,通過中嘉案,對此持肯定態度,並認為NCC鼓勵投資內容產業,將有助於國內電視產業內容投資,並促成良性競爭。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彭淑芬認為NCC此舉是「聰明的策略」,用政策指引的方式督促產業重視社會責任,扶植內容產業,以及重視員工權益,並進一步表示,另一方面,業者敢於承諾,就表示有決心承受義務,未來買家肯定「無誠勿入」,有助於形成正向循環,整體來說,對此持肯定的態度,當然業者的壓力會變大,但有助於產業良性競爭,也是好事。

在內容方面,新中嘉團隊承諾會將頻道自製率列入未來頻道上下架重要參考,並且在半年內,提出頻道上下架建議報告給NCC,並將採取選出優質頻道的作法,參與頻道節目投資,增加頻道收入,提升競爭力。

新中嘉團隊表示,未來3年內,與國際OTT業者合作各種拍攝節目計畫,並與國內現有OTT業者商議,進行策略合作,也盼參與NCC、文化部正在規劃的OTT國家隊計畫,以進軍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