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民進黨樹立的是什麼樣的官箴

文:丁九思|圖:編輯部

近陳時中扮起「法官」,做了兩項「判決」,而這兩項判決不但都與全國人民基本認知相去甚遠,甚至用行動表明民進黨政府對所謂的「官箴」已經是徹底拋棄。

第一件是陳時中「宣判」王必勝「無罪」。王必勝是衛福部醫福會執行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在疫情期間因為連續「拆彈」成功,而被稱為「防疫拆彈專家」,而這位防疫拆彈專家卻無法拆除自己家務事的引信,在遭到媒體踢爆王必勝的婚外情,以及婚外生子的事件後,王必勝在第一時間是全盤否認,但從媒體公布的照片及事件時間序,稍有判斷力的人都已經知道真偽。試問王必勝到哪國開會,外遇對象就剛好也在那一國旅遊,有這麼剛好的事?套句年輕人的流行語「不要汙辱我的智慧」。

再歷經歹戲拖棚兩個星期後,王必勝與妻子尤香玉突然一起接受週刊專訪,在這次專訪中,王必勝認了此事,但王必勝的妻子則拒絕原諒王必勝。這件事到此已經真相大白,然而民進黨政府居然以「不處理私生活領域」為拖詞,公然地將此事「吃案」。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回應記者詢問時,以「王必勝身兼醫療應變組副組長,婚外情是他的私人事務,公務上還需要他的努力。」衛福部長陳時中的回應更是可笑,陳時中居然呼籲「請社會大眾給他們一個機會,讓他們的家庭可以回歸常軌。」陳時中忘了王必勝是公務員嗎?忘了自己是王必勝的直屬長官,而不是張老師嗎?

婚外情在臺灣的社會每天都有,對社會大眾而言也就是茶餘飯後的閒談資料罷了,但王必勝不一樣,因為他是「公務員」,過去曾有類似王必勝這樣公務員的婚外情事件,都一定會被民進黨把祖宗十八代都罵翻,受到處分甚至去職的人何其之多?但面對王必勝這個所謂的防疫拆彈專家,民進黨從上到下掩蓋王必勝的公務員身分,忘了公務員有忠於自己職責的義務,完全無視官箴而為其胡說八道。有人問婚外情是犯了甚麼罪?事實上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五條「公務員應誠實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驕恣貪惰,奢侈放蕩及冶遊、賭博、吸食煙毒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中「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且若「案經媒體披露,會導致公眾喪失對公務員尊重,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基於「維護公務紀律,自有予以懲戒之必要。」而過去因此被懲戒的官員所在多有,特別以軍警人員為多,何以王必勝能夠就由陳時中一句話而獲得豁免?因為不要忘了在這起婚外情中,王必勝還有幾件值得進一步瞭解的事,第一是王必勝的外遇對象,在王必勝每次出國開會,都會在她的社群網站貼出她也正巧在開會地點旅遊的相片,王必勝出國開會應當都是公費,其外遇對象跟著出國是否亦是公費支出?這與王必勝是否廉潔有直接關係,豈能就此一筆帶過?第二王必勝外遇對象自爆王必勝每月給她新臺幣六萬元,六萬元對很多薪水族而言,已經是算很不錯的待遇,王必勝的夫人說她完全不知道王必勝外遇的事,那公務員王必勝是如何在他的薪水中挪出這六萬元?是否有涉及不當收入,王必勝也有義務給社會做一個交代。只是這些疑問都因為陳時中的一句話不了了之,怎麼是一個公務員所當為呢?

第二件則是陳時中「宣判」陳時中「無罪」。當全臺灣民眾熱議中央疫情指揮官陳時中未戴口罩、乾杯歡唱的影片,民進黨第一時間定調「這是中共的假消息」,然後陳時中板起臉恐嚇「再傳就要送法制組」,眼見社會不滿聲浪過大,陳時中乾脆臉不紅氣不喘的反問立法委員「是喝酒就要下臺?還是唱歌就要下臺?」喝酒是不用下臺,唱歌也不用下臺,但是在不對的時間、不對的地方和不對的人喝酒、唱歌就可能必須下臺。尤有甚者,當社會普遍質疑由陳時中的宴會錄影帶所顯示出來的地點與人物,可能有違反「根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七點」中所規範「公務員不得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認為不僅陳時中有必要也有責任說清楚,更應該請衛福部政風處調查以澄清社會質疑?然而陳時中居然說,「我想沒有必要,相關成員都沒有利害關係。」當事人陳時中霎時間又成了審判者。從陳時中錄影帶的流出,終於知道陳時中之所以對王必勝的「私生活領域」如此袒護,原來陳時中亦不遑多讓。

在陳時中接連傳出的兩部影片,及一個口述吸菸的三件事中,陳時中各有不同面對,第一部室內歡唱陳時中緊咬日期,表明是「非疫情緊張期間」。第二部在陽明山豪宅的歡唱,就堅拒吐露日期,但媒體卻問到與會者,查出是10月30日,大家終於知道為什麼陳時中堅持不說日期,因為開放室內不戴口罩唱歌是11月2號,畫面中的陳時中明顯違反當天的防疫規定。而被人口述餐桌抽菸,陳時中不敢否認,因為他不知道有沒有被拍到,一旦否認被公開錄影帶就糗了,就用他一貫計策,耍賴的推給忘記了。而即使大家最矚目的是室內歡唱影片,時間真的是陳時中所說的去年六月中,陳時中還是違反了自己訂下的防疫規定,如「每桌至多八人,座位隔板區隔、餐點加蓋、公筷母匙」等,而在那歡愉的影片中,任何人都看得出人數眾多,根本不可能維持社交距離,但就憑陳時中一句「有啦」,全臺灣民眾的眼睛都看錯了。尤其隨著影片內容的解密,與會者身分陸續現身,陳時中有沒有違反「不得與利害相關者飲宴」的廉政規範,實在不應該是由他自己說了算,而且以全國防疫最高指揮官的身分,在疫情仍未完全解除期間,理應以最嚴格的標準以身作則,卻出入這樣的場合、有如此的表現,這在觀感上絕對有極大的負面影響。

就不過短短的幾個月,我們看到民進黨完全不把官箴當成一回事,從丁怡銘到丁允恭,然後再到一個月內密集出現的「詐欺將軍」陳敏華,乃至王必勝到陳時中,整個公務體系的崩壞讓人吃驚。在馬英九政府時期,有六個字叫做「社會觀感不佳」,馬英九政府的官員只要碰到這六個字,大概就要準備打包回府。然而今天的民進黨再也沒人管「社會觀感佳與不佳」這件事,民進黨遇到任何事,以為只要把事情拉高到都是大陸在「放假消息」、「認知作戰」時,似乎一切也就沒事了。但請問陳時中飲酒高歌、美女穿梭,其中好像也有沒有被人惡意修改,那自己做的事就該自己承擔,做為臺灣防疫「指揮官」的陳時中,這種荒誕與耍賴的行為,只讓人看清了官箴是不存在民進黨的政府中,一個沒有官箴的政府人民還有什麼可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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