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政府不聽促轉會 源於法制不完整

文:蘇穩中|圖:編輯部

轉會確定於今年5月底解編,根據行政院院會通過「促轉條例」修正草案,擬由政院設置「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院長擔任召集人統合協調,業務則依性質由相關部會承接,例如法務部主管平復國家不法及識別與處置加害者、內政部主管處置威權象徵、文化部主管保存不義遺址等。

未來若修法順利通過,攸關轉型正義的促轉相關業務將移交行政院相關部會,不過目前仍有不少雜音,例如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促轉條例》修正草案,多數朝野立委就認為,促轉會及行政院迄今未釐清具體移交內容,而政院的「推動轉型正義會報」連多久開一次會也沒答案,到底促轉工作能否順利移交令人憂心。

但行政院副祕書長何佩珊竟然公開說,政院未來會「摸著石頭過河」,等於跟外界說明,政府目前還沒準備好業務移轉,若業務轉移也是從做中學,這番不及格的言論也令人詫異政府面對轉型正義存在消極心態,尤其促轉會已成立多年,政府高官的言論,卻是沒有任何面對促轉會解散的心理準備,筆者必須指出,民主國家的政府尤其不該存在這種虛應了事的心態。

這種心態或也可以說明去年迄今,政府始終不願解散促轉會的原因之一,其實就是他們根本沒有準備好解散後的情況,也不想馬上解散促轉會,且根本不想對促轉事宜扛責,而持續讓促轉會空轉,或許也是他們處理事情的態度,但也造成去年迄今的一些爭議。

長期推動轉型正義為志的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批判促轉會沒有具體作為,還坐領乾薪,更抗議政府打算延長促轉會,是不適宜做法。親綠歷史學者、真促會理事陳翠蓮曾說,促轉會運作三年以來問題不少,包括成員參與程度落差極大、一直停留在資訊蒐集階段遲遲未有上位決策、核心任務推動力道不足等等,以致成效不彰。

成立促轉會目的,無非是讓威權統治時代的不公不義,在民主時代中被具體檢討,更提出行動來落實轉型正義,讓臺灣民主進一步深化,目前來看,促轉會功能似乎沒被彰顯,綜觀國外的促轉會皆為任務型組織,非常設性機構,民團批促轉會與既有機關疊屋架床,爭功諉過。這番說法或只是善意,純然希望促轉會能有政治上的意義,而非只是像官僚一樣純開會,但也不該否認促轉會的定位,的確為臺灣轉型正義打開希望之窗。

蔡英文政府執政後成立的獨立機關: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法定任期將於今年五月底屆滿,促轉會要解除任務,將轉型正義業務轉給相關常設部會,成了蔡總統必須慎重面對的重要課題。蔡總統都要有清楚態度,若要移轉業務,是否展現善意向外界溝通,每年近兩億元預算如何花在刀口上?外界關心「權利回復條例草案」何時立法向被害者遺族交代?政府稱促轉會組織轉型需加以全盤檢視,而組織轉型真能實踐轉型正義?

政府推動實踐轉型正義的工作千絲萬縷,須謹慎為之,不然製造出另個淪為執政黨選舉籌碼的巨型怪獸,則會失去原本成立的本意。此外,促轉會負有推動清除威權象徵的法定職責,但目前遭遇阻力不小,上至中央部會、下至地方政府消極抵抗,在中央,有國防部、教育部與退輔會等的威權象徵轄管數量最多,處置進度緩慢,甚至國防部所轄威權象徵260件,移除數量掛零,各大軍營內的蔣介石銅像仍未清除。

為何不清除?促轉會認為,國防部及不同軍事單位均以「蔣中正為國民革命軍之父」、「國軍需要精神教育」等藉口,強調蔣中正對於形塑軍人武德、象徵國軍精神的意義,並將威權統治者視為君父,鑲嵌進一般倫理意義脈絡中,藉此對威權統治者進行價值詮釋,而難以建立起多元的歷史理解和判斷。

不只中央,促轉會也說,全國地方縣市公共空間的威權象徵近千件,臺北、新北與臺南市,清除威權象徵進度最落後,移除數量皆掛零,何以部分中央、地方政府對推動促轉不見積極?國防部有其軍事需求、地方則有藍綠意識形態差異,但除此之外,法制面不完整可能也是促轉會綁手綁腳原因。

促轉會隸屬於行政院,為二級獨立機關,法律規定應以書面向行政院長提出任務總結報告,為完成該任務,促轉會得通知機關(構)、團體、事業或個人配合,不過綜觀促轉條例,沒有一條法律強制要求中央、地方機關應配合促轉會清除威權象徵,再加上「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賦予各部會政策功能及權限,應儘量維持平衡;「促轉條例」對地方政府的不作為,也無代行處理機制,間接造成清除威權象徵的進度緩慢。

促轉會理論上對不相隸屬的同位階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的指揮監督,應以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未來,促轉條例將業務移轉各責任部會,若能進一步適度修正,條例也應納入明確清楚的清除中央、地方威權象徵的法制強制措施,且須透過行政院長同意,好讓促轉會便於行使指揮權,強制中央、地方機關配合清除威權象徵。不過「解鈴還須繫鈴人」,若蔡英文總統對促轉會未來業務移轉的功能無任何檢討改進的態度,本就艱困的促進轉型正義的任務恐怕永遠無法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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