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想像的「元宇宙」

文:台灣經濟研究院國家經濟發展戰略中心副主任 彭思遠|圖:編輯部

2021年「元宇宙」(Metaverse)大爆發,3月遊戲公司Roblox以元宇宙為號召在紐約交易所直接上市(DPO)成功,第一天股價暴漲55%市值超過382億美元,緊接著包括臉書(Facebook)、輝達(NVIDIA)、微軟(Microsoft)、騰訊、字節跳動、谷歌(Google)等科技巨頭陸續提出關於元宇宙的佈局計劃,元宇宙成為2021年最熱門的關鍵字。

元宇宙的概念並不難想像,與科幻電影中的設定相同,以機器磚塊(Roblox)為例,用戶可以在開放式的虛擬世界中扮演自己想要的角色,同時也可以透過多元化的深度創作工具打造商店、產品或設備,除了自用還可以交易給其他玩家,目前全球有超過三千萬的用戶、八百萬的創作者活躍在這個虛擬世界中,加上完整的貨幣系統,使用者可以儲值購買遊戲幣Robux,也能在遊戲中透過創造虛擬商品或體驗賺取Robux,而Robux能兌換成美元等現實貨幣,截至2020年底,累積創造出超過兩千萬的虛擬體驗,開發者社區累計賺到3.29億美元。

另一個著名遊戲要塞英雄(Fortnite),著名歌手史考特(Travis Scoot)及亞莉安娜(Ariana Grande)先後於該遊戲中舉辦虛擬演唱會,吸引超過千萬人同時參加,要塞英雄不再是玩射擊遊戲的平臺,變成社交、看演唱會的虛擬世界。

平行世界

不同於電玩遊戲,2021年8月NVIDIA推出以元宇宙為基礎的模擬平臺Omniverse,用戶能將實體工廠、生產線或商店複製至Omniverse,或是打造全新虛擬工廠、建築、賣場等,透過模擬生產,讓機械人、人工智慧學習訓練。

而社群平臺對於元宇宙的想像又不同,Facebook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認為元宇宙是「實體化網路」,騰訊創辦人馬化騰稱之為「全真互聯網」,即是真實與虛擬結合的下一代網路世界。科技巨頭們對於元宇宙的想像不盡相同,但大致可理解為「一個越來越真實的數位虛擬世界」。

如同其他創新科技的起步,元宇宙目前並沒有明確的界定,但卻成為眾多科技巨頭轉型的目標,暫且不論是否為另一個為了吸引更多投資的風口,從網際網路面市以來,虛擬身份逐漸成為人們生活寄託的重要部份,不僅限於遊戲世界、電子信箱、社群平臺、通訊軟體等也都是,如果有一個十分接近真實社會的虛擬世界,會有人不想去體驗看看嗎?

雖然對於元宇宙的定義仍沒有明確的共識,不過結合大多數人的想像,已能看出元宇宙大致輪廓,元宇宙如果能成形勢必要包含以下幾個要素。

組成要素

第一,突破性的「沉浸式體驗」。進入元宇宙時代第一要件就是突破設備的局限,隨著3D模擬、AI(人工智能)、5G/6G(第五代、第六代行動通訊系統)、AR(擴增實境,Augmented Reality的簡稱)/VR(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的簡稱)/XR(延展實境,X-Reality的簡稱)技術的進步,目前網路使用的體驗正在快速提升,擺脫螢幕的局限,進入穿戴式裝置的3D世界,而不僅僅元宇宙企業積極開發沉浸式體驗設備,各產業都能看到相關投資與應用的出現,只要出現一個突破性的概念產品,就能帶動整個元宇宙的起飛,就像2007年橫空出世的iPhone,而這個產品很快就會出現。

第二,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的「可創造性」。如同APP打開了行動網路的新世代,所有人都可以是元宇宙中的創作者,不僅能將真實世界複製至虛擬世界,更有可能將想像中的產品、體驗創造出來,並能透過交易分享給更多人。例如:人類的回憶可以透過影像儲存至元宇宙,並透過人工智慧模擬,不僅能讓記憶真實還原,還能與過世的親友互動,在元宇宙的世界中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這也是元宇宙最吸引人的地方。

第三,獨特且令人嚮往的「虛擬社會與文明」。「與真實世界相同的平行虛擬世界」是元宇宙的目標,說句玩笑話:「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自由的開放性世界,並不是恣意妄為、燒殺擄掠的世界,反而要有必須遵守的規則或機制,甚至需要能夠吸引更多人願意逗留的特色,可以完全不同於現實社會的政治體系,也能是由用戶們互動形成虛擬社會,甚至發展成為全新的文明,與現實社會文明發展交互影響。

第四,虛實整合的「經濟體系」。除了虛擬世界中必須有完整的交易體系,連結現實與虛擬的貨幣為更為關鍵,隨著比特幣(Bitcoin)的大漲,關於數位貨幣的討論與應用成為重點課題,貨幣不局限於中央銀行印製的鈔票,架構區塊鏈技術上的虛擬貨幣成為下世代貨幣體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份,而虛擬貨幣也會是元宇宙永續發展的關鍵,元宇宙可以是使用者的生活、工作的重心,但所有生理需求仍需依靠實體世界,因此將元宇宙中的收入轉成現實社會唯生的貨幣顯得格外重要,進一步言之,若元宇宙中流通的貨幣與能在現實中使用,就像用比特幣買特斯拉(Tesla)電動車,或許下一代的人們更願意在虛擬世界中找工作。

第五,元宇宙必須「唯一」嗎?但必定「共享」。數位平臺的發展出現「大者衡大」特性,而這些大到不能倒的科技巨頭近年也成為政府打壓的對象,關於元宇宙的想像並非每企業有各自的世界,應該是元宇宙中包括所有數位平臺,廣義上而言,當前的網際網路更像是元宇宙的基礎,我們使用臉書打卡,到Foodpanda找吃,到Instagram找網紅景點,架構在一個相同的底層協議之上的「唯一虛擬世界」更符合多數人對元宇宙的想像,不過反過來說,隨著數位監理及技術進步,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意識抬頭,未來個人資料可以帶著走,如同現實社會帶著護照到各國旅遊或工作,在「元宇宙」應該也要能隨時到Roblox、網飛(Netflix)、亞馬遜(Amazon)體驗,或許只要資料能共享,由多個大型平臺串連而成的元宇宙世界會更快來到。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赫伯特·西蒙(Herbert Simon)於1971年提出注意力經濟(Attention Economy),認為「注意力是一種資源,每個人都是有限的,且在有信息高速發展的時代中,注意力的價值將會超過信息。」每個人的時間是有限的,如果在虛擬世界中能獲得更好的生活體驗及收入,生活於真實世界的時間將會隨之減少,元宇宙的美夢不要醒,這才是科技巨頭們趨之若鶩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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