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漲基本工資」真能成為解救低薪的良方靈藥?

獨家報導文:陳瑞珠(諮芮勞務管理公司 總經理)

本工資確定調漲了!爭議多時的那七天假尚未決,資方因應工時縮減每周40小時後,訴求每月延時加班時數彈性增加為60小時也未果,而那備受各界議論的「一休一例」或「二例」也引發職場動盪,勞資認知差異與磨擦擴大。
加上近日政府又提「以假換假」方式,擬要增訂勞工「特別休假」日數,此舉更加深資方工商團體不滿。九月初的基本工資審議會議在資方團體的共同缺席下,雖然各界意見仍分歧,但勞動部依然通過基本工資調整方案。

勞動部決議基本工資自106年1月1日起調漲5%,也就是月薪將從現行的新台幣20,008元調整至21,009元;而部分工時人員的時薪,今年10月起先從現行的120元調漲至126元,明年(106)年起再調漲至133元。

打轉基本工資 無助薪資動能提升

據勞動部揭示,因基本工資調漲後,國內將有162萬名勞工(含移工)、39萬名打工人員共201萬人受惠,但卻沒能清楚統計,究竟本國勞工會有多少人因基本工資調升而有所受益。
按筆者觀察,於職場上雇主給付等同於基本工資待遇偏向於製造業及營造業,也以邊際勞工或外勞居多。若依主計處發佈,台灣國人今年受僱薪資平均為每月44,998元計,是否每一次基本工資之調漲,反倒是外籍勞工受惠程度比本國勞工要來得直接得益呢?這恐怕是一直以來值得商榷的議題。
不可否認,部分工時「時薪」之調漲,對於打工族群之工讀生、兼差工作者及高齡就業者而言,在經濟上確實不無小補。當然影響最大的,如服務業中的餐飲業、觀光業、加油站、旅館住宿業、零售物流業等等,恐將因僱用人力勞務成本增加而影響生存。

正職或兼職 同勞基法規定

然,究竟正職人員與部分工時人員於《勞基法》上之規定有何不同,常有事業單位因不諳相關規定而受主管機關罰款。筆者提醒,凡適用《勞基法》之事業單位,所僱用勞工其勞動條件,如工資、工時、休假、請假、職災、解僱等處置,都應遵守《勞基法》及其他相關勞動法令之規定,不因勞工受僱身分為全職、部分工時人員採月薪制或時薪制而有所差異。為避免日後紛爭,亦建議勞資雙方應成立勞動契約為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