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和平協議邁向兩岸統合 一中三憲 兩岸三席

獨家報導文:林晉章(前台北市市議員、台一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創辦人)

於102年11月10日在台中港舉行完竣的中國國民黨第十九屆全國黨代表大會,各大電子平面媒體都有詳細報導,於茲就不贅述,特發表一篇攸關兩岸未來走向漏網新聞,以饗讀者。
由於全國黨代表大會出列席人數眾多,欲發言者需先登記再經抽籤,抽中才能公開上台發言,未抽中發言者亦可提供書面發言資料送交大會秘書處處理。這是一位出席黨代表未抽中口頭發言的書面發言資料。

馬主席、各位副主席、諸位先同志:
我是台北市黨代表○○○,值此中國國民黨第十九屆全國黨代表大會召開之際,本人有如下建議:
建請全國黨代表大會通過決議,要求及授權馬主席在對等情況下,即刻及儘早與習近平總書記簽定兩岸和平協議。理由:

(一) 兩岸和平協議非兩岸統一協議,正可袪除國人對大陸以導彈對準台灣的疑慮。

(二) 習近平與蕭萬長102年10月6日在APEC見面,習拋出兩岸應儘速進行政治談判的期望,兩岸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問題終歸要逐步解決,總不能將問題代代相傳。(102.10.7聯合報A2版)
(三)102年10月10日在上海由台灣廿一世紀基金會(董事長高育仁)與大陸全國台灣研究會共同舉辦的首屆「兩岸和平論壇」,大陸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表示:盼馬習會儘早實現(參102.10.11聯合報A27版)。
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在該和平論壇開幕時致詞強調,兩岸政治分歧不可能長期迴避,只經不政做法無法持續,是不現實的。(參102.10.12中國時報A18版)
該和平論壇閉幕,催生馬習會。(102.10.13中國時報A12版)

(四)102年10月17日中國時報A15版以「兩岸開展政治對話確有必要」做為社論題目,同版劉屏以「華府並不擔心馬習會」為專欄主題。

(五)102年10月17日中國時報A13版刊出:「國台辦:不需借助國際會議」。陸排除APEC馬習會,所以馬習會不必等到明年北京雁棲湖的APEC,反而可以提前儘速進行。雖然馬主席在102年10月18日接見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訪華團時首度表示:「兩岸互設辦事處屬政治性質」(102.10.19聯合報A17版) ,再度迴避馬習會,本人以為馬主席此一表示對台灣對本黨均屬不利。

(六)102年10月23聯合報A2版社論「兩岸先蓄水,才有深水區」文中寫道「關於馬習會,上海首屆和平論壇中有一爭議。大陸智囊主張,先有〝和平協議〞,再有馬習會」,本黨就應順勢而為,如能在2014年APEC會前完成馬習會並簽定兩岸和平協議,或許明年諾貝爾和平獎就由馬習他兩人獲得。

(七) 馬主席102年10月22日請吳伯雄榮譽主席帶話到大陸:「兩岸沒有只經不政」(102.10.23中國時報A13版) 。

(八) 吳伯雄榮譽主席102年10月22日在廣西南寧第九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國共論壇) 表示:「一代接一代,推兩岸和平」以回應習近平102.10.6蕭習會所說的「兩岸政治問題不能一代傳一代」,同日(102.10.25)馬英九主席接受美國華盛頓郵報專訪表示:「我方沒刻意不碰政治問題,若要馬習會,一定在人民支持,對等尊嚴下才有可能」(102.10.26聯合報A10版)。顯見馬吳兩人皆太保守,會帶來大陸的不快與不耐。本人主張在現今服貿協議都被綁架未過,遑論台灣民眾會一面倒支持馬習會簽兩岸和平協議(非統一協議) ,所以呼籲本黨全國黨代表大會做為馬主席的後盾,通過決議「要求及授權馬主席在對等情況下,即刻及儘早與習近平總書記簽定兩岸和平協議」。

(九)102年10月29日中國時報A15版社論以「從政治對話創造兩岸雙贏」為題,亦是不斷一再的呼籲。請黨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支持馬主席在對等情況下,即刻及儘早與習近平總書記簽定兩岸和平協議,或可解國民黨現低靡的氣勢,於2014年七合一選舉再度勝出,持續至2016年總統大選成功。

筆者曾於102年8月25日撰文「民共交流與兩岸和平協議簽定」在本報導投稿(刊載於102年9月分第1134期獨家報導雜誌),摘錄部分內容:『由〝旺報〞創辦人蔡衍明於8月8日〝旺報〞主辦的第四屆「兩岸和平創富論壇」呼籲,兩岸應簽和平協議, 因沒有徹底和平,兩岸就無法建立互信。不過,考量台灣內部意見分歧,可思考由國共兩黨先簽署和平協議。得到新黨主席郁慕明在新黨二十週年前夕8月8日肯定蔡衍明的提議極富創意(參中國時報102.8.9 A2版)。郁又指出既然國、民兩黨能快速修法讓軍人審判回歸一般司法,基礎就在於大家承認「現在兩岸就處於承平時期」,因此新黨正式提出主張,讓台灣變成「中立地區」,建設成「和平之島」、「非戰之區」,第一步就是兩岸先簽訂和平協議、停戰協定,以確保兩岸和平狀態可以延續(參聯合晚報102.8.9 A2版),最好的方式就是馬英九以國民黨主席身分,與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簽訂(參中國時報102.8.12 A5版), 引發聯合報102.8.13 A2版社論「兩岸何時簽訂和平協議」,不贊成單由國、共兩黨簽署和平協議,呼籲民進黨應體認兩岸即將進入「無和平協議,即無和平發展」的階段,主張不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都以「大屋頂中國」的思維,在「政府對政府」的對等地位下,簽定「和平協議」』。
筆者撰文當時是支持聯合報社論應以政府名義簽訂兩岸和平協議,但經過九月分以來,馬王國民黨內部紛爭及立法院兩岸服貿協議仍過不了關,筆者終也改變原來的看法,改支持蔡衍明及郁慕明所主張呼籲馬英九以國民黨主席與習近平總書記在對等情況下簽署兩岸和平協議(非統一協議),而在國民黨全國黨代表大會亦有代表提出建議,頗值得台灣全體人民及執政當局暨國民黨及在野黨當局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