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2年來賣出超過上萬盒! 保二查獲假商標蛋黃酥

(獨家報導)【記者劉銳/台北報導|圖/警方提供、翻攝畫面】

今年中秋前夕,保二總隊刑大偵一隊於彰化市查獲仿冒國內知名糕餅商標案,涉案人於臉書團購社團及網拍平台等銷售,以代購與團購為名,實為將來路不明之蛋黃酥魚目混珠於仿冒包裝盒中販售,造成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經保二刑大調查,仿冒商標包裝269件,粗估近兩年來共賣出超過上萬盒,不法獲利近六百萬。

中秋節前夕為各大糕餅業銷售旺季,知名排隊糕餅店訂單滿載、供不應求,因此衍生許多代購與團購業者,對外聲稱可透過特殊管道大量訂貨,免去消費者排隊辛勞、彌補搶購向隅的遺憾。經查,自稱代購的業者,多自行印製與知名糕餅店相同包裝,其中貨品的進貨管道不明,以相似包裝,出貨給參加代購的民眾,惟貨品的來源及成分不明,更是食安隱憂。

警方於111年月間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彰化市中山路等2處倉庫,查扣仿冒「不二坊」商標包裝共計269件,查涉案人自109年間開始販賣,至遭警查獲期間,共賣出超過上萬盒,不法獲利合計近六百萬。全案將依涉嫌違反刑法詐欺罪、偽造文書罪及違反商標法案移送地檢署偵辦。

保二總隊刑大偵一隊隊長張世傑呼籲,一般知名糕餅業者,對銷售管道、銷售方式均各有管制,以確保大部份顧客購買權益之公平性,防止代購業者惡意購買、高價轉售;業者同時開立發票,消費者可經由日期、品項、數量相符的發票,初步驗證代購所提供之商品來源的正當性。

依據我國商標法第97條之規定,明知仿冒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本案偵破對於不法份子給予當頭棒喝,同時宣示政府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決心,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也呼籲民眾於選購相關商品時,應向經銷據點購買,品質較有保障;警方也會持續加強查緝,取締非法保障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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