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起 代檢廠可辦理車輛定檢同時變更檢服務

108年11月1日起民眾到代檢廠辦理車輛定期檢驗,同時辦理車輛變更檢驗。

文:林立|圖:編輯部

理業務便民措施再邁前一步,108年11月1日起民眾到代檢廠辦理車輛定期檢驗,可同時辦理車輛變更檢驗,檢驗服務更方便。

台北區監理所長王在莒表示,包含新北市、宜蘭縣及花蓮縣管轄52家代驗廠,均可辦理車輛定期檢驗,以及變更後換照服務,可變換項目包含:蓬式變更框式、拆除備胎架、拆除防撞桿、拆除冷凍機、拆除置放架(含車頂車後及玻璃置放架)、拆除空壓機(補胎機具)、拆除HID及LED頭燈或光型、車身顏色。

他強調,車輛有變更的車主,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辦理變更,共同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