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余興旺遭控涉及現金賄選 檢將提當選無效之訴

獨家報導【記者劉銳/台南報導|圖/翻攝畫面】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查獲台南市議員選舉第13選區(山地原住民區)市議員施余候選人涉嫌現金行賄選民(每票1萬1至1萬5千元),於11月21日偵結起訴,惟11月26日投票結果,該名被告當選第4屆市議員,台南地檢署6日提起首件當選無效之訴。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錢鴻明,於11月12日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警刑警大隊、新營分局、永康分局、第六分局、南檢黑金組檢察事務官等單位,共同偵辦施余姓議員候選人現金買票案,於11月21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據悉,台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當選人施余興旺(Tjakumay Tagaw)涉及現金賄選,被控今年6月至11月間,分別向5名選民以新台幣1萬元至1萬5000元現金買票,經台南地檢署起訴,南檢今天再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南檢依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嫌起訴施余興旺及女兒,收錢的鍾姓等5名選民依投票收賄罪嫌起訴。這次山地原住民議員選舉中,無黨籍的施余興旺在3名候選人中以835票當選。台南地檢署說,南檢除了此案件外,也將盡速審查其他案件,是否符合當選無效之訴的要件,並於法定期限內依法向台南地方法院提出訴訟。

讀者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