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亂花救命錢 羅東鎮公所提出嚴正聲明

羅東鎮公所由專員游美蘭出面澄清第二預備金的動支情形。

獨家報導文、圖:李喬治

對媒體爆料羅東鎮長林姿妙濫用第二預備金、亂花救命錢去補助其他鄉鎮市或團體活動,羅東鎮公所今(25 日)提出嚴正聲明,強調羅東鎮第二預備金的編列與動支,均符合預算法第 70 條之規定,同時第二預備金並不等同於「救命錢」,所謂的救命錢係屬災害預備金,因此羅東鎮公所特別呼籲媒體勿移花接木,造成民眾不安。

羅東鎮公所專員游美蘭表示,羅東鎮的第二預備金動支皆通過代表會審議,在使用上並無不法,支用對象包含其他鄉鎮縣市或各團體,也都是依法辦理補助。游美蘭也強調, 「不只羅東鎮公所補助其他鄉鎮市的活動」,甚至宜蘭市及礁溪鄉對於補助國內團體的動支數額更高達 9 成。

游美蘭說明羅東以第二預備金補助國內活動皆有所本,並以頭城搶孤為例,「搶孤是保存傳統文化的重要活動,而且羅東鎮公所連續三年都參加,且都取得好成績」,因此才會給予補助。

另外,對於羅東鎮明年(108)度學童營養午餐費用的補助事宜是否續辦的問題,游美蘭也表示預算已經編列完成,待代表會審查過後即可實施。至於鎮長林姿妙 出國訪問,9 年來僅到日本西都市簽訂友好親善宣言,全程來回 27 小時,除此 之外再無其他出國觀摩考察的行程。

羅東鎮公所公開回應媒體所有質疑,並強烈呼籲各界勿再以政治因素干擾公所業務進行,同時強調今後對於失真失焦的報導,將不再予以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