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德政推行罰單順延2周繳納

文:陳德貴|圖:新北市府提供

因應防疫三級警戒,降低接觸率與控制感染源,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針對應到案期限為5月15日至5月28日三級警戒期間的交通違規通知單,繳費期限將順延2周。

於防疫三級警戒期間,民眾可多加利用各大超商多媒體機(7-11、全家、萊爾富、OK)、行動支付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監理服務網(www.mvdis.gov.tw)使用信用卡或金融帳戶線上繳納罰鍰;但持有三段式條碼紅單或裁決書至超商櫃檯繳款者,仍需依通知單上列印的期限繳納,若逾期致原繳款條碼失效,則請利用前述超商多媒體機、行動支付或監理服務網線上繳納。

裁決處溫馨提醒,雖然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升溫,情勢嚴峻,但仍請市民朋友做好防疫措施,口罩戴好戴滿、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並避免出入公共空間,可多利用監理服務網或手機行動支付即可繳納罰鍰,減少外出感染病毒的機會,確保自身安全,並以利控制疫情,避免無端傷害繼續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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