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螢跨屏4.0 螢幕上的 金礦與陷阱

獨家報導作人:張淯、葉惟禎|撰文:葉惟禎

眾所皆知下一個黃金店面就在網路上,但,在螢幕主宰的電商時代,你更要知道手機、桌電筆電、平板上的消費衝動與商業機會,而且,你更要好好研究那些被消費者拿在手上的「商店入口」—螢幕。

下這樣的場景,你一定很熟悉。想想一天的作息,一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拿起手機,看看睡覺這段時間是否有新訊息傳來,或者出門上班的途中用平板電腦快速瀏覽新聞。
接下來到達工作場合之後,要不就是繼續用手機接續方才在平板電腦上做的事,要不就是開始使用筆電或桌機上班,更甚者還同時使用筆電、桌機與筆電。
下班回家後,可能繼續使用家裡的私人筆電或桌機處理公事,或者做個沙發馬鈴薯,開著電視,同時滑著手機或平板,然後睡前再玩一下遊戲。從早上眼睛睜開到晚上睡前一刻,無時不在盯著各式各樣的螢屏。
其實可以說,絕大多數的人們躺在床上、看電視、做家事、甚至是洗澡、上廁所,始終離不開手機或平板。
算一算每個人手上究竟擁有多少螢屏,根據統計,超過三個之多。由此可知,人們已逐漸透過各式各樣裝置與周遭的世界連繫,取得資訊的來源,更加即時且多元。
然而,就是由於消費者普遍擁有兩個以上的裝置,相形之下,想要掌握消費者的需求,與消費者的溝通方式,益發困難。

業績曲線愈夜愈美麗

究竟行動裝置,已經帶來怎樣的改變?
烏龜移動執行長許禾杰表示,現在消費者使用跨螢屏的習慣已有五大改變,包括從一個螢幕到多個螢幕、從共用到個人使用、從個人基本資料到生活型態、從單一路徑到多個路徑,以及從強勢媒體到多樣化App。
根據comScore的報告《MMX Multi-Platform》顯示,台灣自2016年5月開始,15歲以上網友的Mobile(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使用人數超過PC(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的使用人數。在15歲以上的數位總人口中,其中有66%為跨裝置網友,亦即電腦與行動裝置皆有使用;19%網友則將行動裝置做為唯一上網裝置,未曾透過電腦上網。
在Mobile問世之前,根據統計,各大購物網站的購物尖峰時間,平均落在上班族平日上班時間,也就是說,很多上班族都是利用上班時間上網購物,而平日的晚上與假日則是相對消費淡季,尤其周末假日安排出遊,購物網站的業績更是冷清,因此購物網站紛紛在假日推出折扣優惠,促使網友假日上網消費。
但上述狀況,在Mobile問世後,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Mobile彌補了PC缺失的那一塊,晚上回到家,使用Mobile同樣也能上網購物;尤其到了假日,愈是塞車的路段與時段,愈是消費高峰,民眾塞在車陣中,殺時間就是一陣狂買。
根據Appier公佈之《2016上半年台灣跨螢使用者行為報告》指出,網購族雖愛使用Mobile逛商品,但是偏好在PC結帳。此外,PC是帶來大部分不重複訪客數和成交數量的主力裝置,而週三更是網購網站成交數和不重複訪客數的高峰日,Appier建議,行銷人員必須思考,如何才能靈活將使用者的消費行為,即時反映在廣告預算分配之上。

資料來源:Appier公佈之《2016上半年台灣跨螢使用者行為報告》

手機螢屏吸金三關鍵

許禾杰指出,PC所產生的很多數據不見得是個人化,而且未必精確,因為電腦是公用的,有可能很多人都是觸碰使用到,因此根據經驗顯示,大多數人在桌機上留下的資料,很多都是「假的」,「就是不想讓人知道我的個資。」很多受訪者不約而同表示。
但相對而言,手機是非常私密的個人化使用裝置,大家不會輕易把自己的手機給他人過目,因此相對PC而言,透過手機留下來的行為數據,絕對是獨一無二且絕對的個人。
《螢幕陷阱》作者索羅摩‧班納齊(Shlomo Benartzi)指出,人們假裝自己的大腦不會因為科技而改變,但其實已經有不少證據顯示,數位螢屏正在以各種方式改變人們的消費行為。
比如:當我們在平板電腦上買東西常會高估商品的價值;在電腦上進行考試成績較差;甚至在網路上訂購披薩,會選擇熱量比較高的口味。
這是因為人們在螢幕上思考的速度較快,但我們忽略的是,其實面對手機螢幕的思考會更快,而且消費更容易衝動,因為人們用手機購物,如果想買,通常就會立刻出手購買。
顯然,較小的螢幕尺寸可能帶來更多的頁面滾動,因此索羅摩‧班納齊建議,如運用手機進行銷售,應注意以下三大關鍵。

顏色
索羅摩‧班納齊根據資料表示,當人們對於特定網站做出「喜歡或不喜歡」的立即反應,那麼有將近一半的因素可以用「色彩豐富性」和「視覺複雜度」來解釋。
其中在色彩豐富性方面,以性別的影響最大。對於網路色彩的視覺吸引力,男性給予最高評分的色彩豐富性是5.8,女性給予最高分的是6.3;男性喜歡灰色或白色等使用原色的網站,女性則偏好色彩均勻、色調柔和的網站。

位置
好的位置更吸睛,索羅摩‧班納齊指出,如果零售商希望某個商品可以賣得更好,那麼只要把物品擺在螢幕正中央,就可以吸引到更多的注視,並且大幅提升銷售量。
索羅摩‧班納齊進一步分析,當科學家把最糟的零嘴擺在螢幕中央的位置,人們發現其他好選擇的時間只剩下30%。反之,若把人們最喜歡的零嘴擺在中央位置,則選擇效率就高達91%,表示他們幾乎都能做出最佳選擇,選中自己想吃的東西。
「這要在設計上做個簡單調整,就能創造出巨大的改變。在數位世界中,螢幕位置是非常重要的變數。」索羅摩‧班納齊說,只要改變視覺上的醒目與否,就能顛覆受測者原本的喜好的機率高達五成。
「人們的選擇常常被眼睛的感知習慣牽著走,我們被螢幕上的哪個位置、哪個東西所吸引,就會選擇那些東西。有時候東西顯不顯眼、醒不醒目,竟比你的偏好還重要。」

個人化
個人化就等於說服力。索羅摩‧班納齊從一次又一次的研究發現,量身訂做的個人化訊息,不管是根據個人資訊或者是位置、時間,都更能吸引人們的注意力,並且引發行為上的改變。
如果是在實體世界製作個人化資訊,花費相當驚人,畢竟要提供更好的服務,就需要更多員工。然而在數位世界中,寫一套程式為10個人提供個人化服務的花費,其實與為1千萬人提供個人服務的花費相差不多。

《大數據玩行銷》作者陳傑豪指出,隨著行動載具的出現,購買廣告、觀看廣告、在Facebook按讚、回應留言等等,都是企業洞察消費者行為的依據,「秒動成為大數據時代的節奏,」他說。
也因此,個人逐漸取代群體。企業從個人手機取得資訊,並針對其消費軌跡與購買習慣提供個人化的行銷策略,再適時「餵食」滿足顧客需求的個人化商品與服務,如此短期可提高滿意度,長期更可回歸到創造利潤,提高顧客對品牌的黏著度。

廣告投放「精廣深」

其實,很多業者都有這樣的迷思:只要把在桌機設計的廣告內容,縮小尺寸放進另一個螢幕中即可,但這絕對是錯誤的觀念,如何透過不同螢幕的特性,創造不一樣的使用感受,非常重要。
再者,同一個人在每一種裝置上的行為都不同,而且在不同時間點使用這項裝置的目的也不同,行銷人員必須全面思考每一個裝置所扮演的角色,才能在最佳的時間點「對症下藥」。
根據Vibes的《2017年行動消費者報告》,大多數消費者喜歡點擊產品頁面,近六成的消費者每天都會注意到行動廣告,15%的用戶每週都會看,4%的人每個月都會看,儘管有超過兩成的人未看行動廣告,但有超過三成的使用者,會有意地主動點擊廣告。
38%的消費者最有可能被社群媒體上發現的廣告所誘惑;33%的受訪者在社群媒體上觀看廣告後,更有可能從手機購物,其中Facebook是大多數(86%)消費者首選的社群平台。
因此,行銷人員更應掌握消費者在不同載具的行為與跨螢路線,精準投放適合廣告,進而轉化成訂單。
廣告主可以依據產業別、目標客群,規劃廣告投放時間,以不同載具溝通,擬定跨螢幕行銷策略,進而接觸更多潛在客戶。要搶攻跨螢幕商機,廣告投放必須做到以下三點:

第一點:精
品牌策略一開始的觸及人數要多,之後再往更精準的方向走,並依不同階段進行不同的媒體刊登。
精準投放的廣告,會讓有(產品)需求的消費者一眼看到廣告。比如旅遊相關業者,會希望想要去旅遊的人在搜尋旅遊相關資訊時,第一時間看到他們的廣告。

第二點:廣
多媒體廣告,就是在各大網站間的圖片、動畫,或者是影片廣告。無論是搜尋多媒體、影音或是互動廣告,都可以根據多螢幕行銷目的,選擇適合的裝置投放。企業可以根據不同的裝置設置不同的預算,讓在同一個廣告中達成最好的功效。

第三點:深
在資訊爆炸的時代,企業更需要提供顧客最差異化的訊息。
互動多媒體廣告,第一個是「懸停播放廣告」,顧名思義就是一開始顯示的是圖片,但只要消費者的游標在圖片上懸停兩秒,它就會開始播放影片,協助企業找到真正對產品感興趣的客群。

除了懸停廣告以外,還有一種廣告叫做「Lightbox燈箱廣告」,同「懸停播放廣告」,曝光時顯示的是圖片,但只要游標在圖片上停兩秒,它就會放大到整個螢幕的中間,播放動畫或開始播放影片。
「廣告很重要,但是用戶想看的廣告才是廣告,不想看的廣告是叫垃圾。」合和國際執行長薛閔如說。
她認為,廣告首要就是創造需求,然而,但現在很多行銷人員一直講精準,但企業內部卻沒有整理客戶名單,這才是進行跨螢行銷,最大的問題所在。

虛實整合,地點很重要

烏龜移動執行長許禾杰認為,未來所有生意都是網路生意,然而,如何進行虛實整合更重要。
「以電子商務為例,過去做生意,行動化是一個關鍵。然而,隨著裝置與資料量愈來愈多,企業更要面臨實體通路的競爭,以及跨境行銷、物流與金流等挑戰,品牌必須要跳出既有框架,思考如何透過不同的平台和通路累積數據,透過有效的跨螢布局,找出最有價值的消費洞察。」合和國際執行長薛閔如說。
她進一步指出,雖然透過網路可以傳達很多訊息,但人們畢竟仍是活在實體世界中。「事實上,數位平台有限,所以企業的重點不在經營平台,而是創造需求,但是近年來,我們看到很多行銷人員都忘了要創造需求,刺激消費者的欲望。」她惋惜表示。

消費者在不同情境下使用不同裝置。(資料來源:The New Multi-screen World: Understanding Cross-platform Consumer Behavior )

手機原本只是傳遞訊息的介質,但隨著科技發展與消費者需求增加,已經逐漸成為跨媒體跨螢幕的重要角色之一。薛閔如認為:「手機是完全私密的個人工具,只要任何人試圖控管你的手機,你一定不高興。所以不要試圖去掌控消費者的手機,但我們卻可以運用手機裡的資訊,貼近他們的行為。」
那麼,若要運用行動數據,要如何去蒐集每一支手機?許禾杰說明,全世界每一支手機都有裝置號碼,就如同身分證一樣,只要取得裝置號碼,就可以得到E-mail、Facebook等資訊,透過這些不同的帳號,追蹤消費者在手機裡做什麼,關注的又是什麼。
「只要消費者的手機出現在民權東路,在他遊覽Facebook或是打開任何App的時候,企業就可以對他投放很多廣告。即便我們不知道他的名字是什麼,性別、住址、門號等訊息都不知道也無妨,我們只要知道這個裝置主人在手機上面的行為即可。
只要掌握這些情境,企業就可以描繪出此人的生活型態,並且對他投放與他有關係的廣告。」許禾杰進一步解釋道。

社群資料提供給各種App。

客戶分三級 成功賣出97%庫存貨

薛閔如曾經靠著資料分析,成功將庫存清空97%,怎麼做到?首先,她將客戶分成三級。
第一步,她分析客戶在哪個櫃點買得比較多,因為每個櫃點的品項不同。接下來從客戶留下來的地址判斷其地緣關係,因為有些客戶即便住在A地,也可能會跑到B地或C地去買,但薛閔如仍會分析客戶在哪一個櫃點買的比較多,再與他的生活區域就地緣分析。接下來在判斷金額之後,把貢獻最高的客戶歸類為第一級客戶,也就是從位置與貢獻金額,找到第一級客戶。
第二級客戶,就是消費頻次雖然沒有那麼高,但是消費金額也還不錯;至於第三級客戶,就是已經很久沒有消費,或是只消費過一筆。
接下來,專櫃人員針對第一級人員,推出VIP升級方案;第二級客戶,就直接寄EDM至住家,目的在於判斷地址是否正確,而且寄的是明信片,而且明信片上表明,只要回櫃重新填寫資料,就可以再得到小禮物。至於第三級客戶就傳簡訊,告訴對方周末或是特定時間有個特賣會,邀請他們回櫃購買。
薛閔如針對三種客戶,推出完全不同的配套,只做了這三件事,成功銷售97%的庫存量。

App消費券 消費者最愛

自2013年始,行動廣告即可根據消費者手機的GPS數據定位目標,運用位置數據,宣傳附近的商家。不僅吸引想獲得曝光度的付費店家,App還會依據用戶位置提供優惠券,許多店家採用與位置相關的功能,結果視頻廣告增加了133%,包含GPS數據的廣告,促使eCPM增加了5%。
定位後,行銷人投放得更精準,讓廣告產生更高的價值。
為何App要提供消費券給消費者?根據統計,消費者點擊行動廣告的主因,包括社群媒體上的優惠券引起其注目,有將近六成的消費者會將社群媒體的優惠券直接存入手機之中,更有將近四成的消費者被社群媒體上的廣告所誘惑。
許禾杰指出,最傳統的O2O是團購網站賣的消費券,消費者在團購網上花50元買咖啡抵用券,但是可以在另一個地點抵用100元,就是把線上導到線下的概念。「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樣的效果還不夠好,但是對很多廣告主與業者而言,有創造互動的結果就是好的結果。」
《大數據玩行銷》作者陳傑豪指出,當傳統行銷還在思考,今天怎麼把商品賣給消費者的時候,大數據行銷想的是,如何在7天後把東西賣給目標顧客,甚至把戰線拉到30天、三個月或半年後。
「別把消費者想得太複雜,他們通常不太在意活動是否花俏,在資訊爆炸時代,他們更期待的是企業能夠在他們的消費動機萌芽時,適時且提供適當的產品或活動資訊給他們。」陳傑豪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