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鬥法內幕大揭密(二) 經營權爭奪戰! 背後那隻手浮上檯面……

全民電通失去民視經營權,圖為民視林口大樓。

製作人:張淯 社長|文:陳煥鈞|圖:編輯部|責任編輯:林玟玟|核稿編輯:邵正宏

雖然和民間傳播同屬民視兩大法人股東,甚至在民視成立初期,於董事會當中和民間傳播有同額董事席次,全民電通最終無法取得民視經營權,除了未將資金全數投入民視,而是將其中一部分資金用以投資其他產業,和民間傳播之間在經營上的爭執也是導火線。
為達到民視當初設定的資本額30億元,全民電通和民間傳播分頭募資,全民電通事後未知會民間傳播,以民視名義向股民發函募資,甚至不惜以強硬手段,將民視資本額擴展至60億元,加上解聘新聞部經理楊憲宏意見相左,遂使蔡同榮方面決定讓全民傳播取得民視經營權,也讓全民電通琵琶別抱環球電視。

民電通和民間傳播,雖同屬民視兩大法人股東之一,但全民電通之所以無法在民視經營上握有主導權,其原因就在於雖然雙方承諾募集而來的資金「百分之百投資民視」,但全民電通不但未將募集新臺幣30億元全數投資民視,其中20億元甚至用作他處。
全民電通修改公司登記營業項目,投資範圍擴展至金融服務業和一般產業,甚至因投資科技業獲取高額利益,但受股民控告敗訴之故,1999年6月25日前的投資全數違法。1999年6月25日股東會,全民電通依法通過修改公司登記營業項目,從此,全民電通投資如脫韁野馬般,入主環球電視則成為錯誤的第一步棋。

除了擴展投資範圍之外,此前在民視成立之際,當時由民進黨的蔡同榮領軍的民間傳播,與同黨同志張俊宏所領軍的全民電通,彼此之間產生嫌隙,也種下日後全民電通不將心力放在經營民視,反而琵琶別抱環球電視的遠因。

蔡同榮在著作《民視與我》中,揭露他和全民電通之間的恩怨。

貌合神離注定分手

雖有成立「臺灣人的電視臺」的共同目標,讓全民電通和民間傳播共組「民間全民聯合電視臺籌備處」,時任民視董事長的蔡同榮在他的著作《民視與我》中表示,「男女結婚要『情投意合』,社團的組成份子也要『志同道合』,『民間』與『全民』實在沒有合併成為一家公司的客觀條件」,一語道盡雙方貌合神離。

蔡同榮在書中提到,全民電通和民間傳播無論在經營理念、募資方式和指派民視董事背景的人事思維上都大相逕庭。也因為如此,雙方在經營上也經常出現意見不合的狀況,而兩造的紛爭,也在民視正式開臺過後兩年,因經營不善的問題而開始浮上檯面。

時間回到1996年底,有鑑於民視資金比原定的30億元還少了13億3千萬,全民電通和民間傳播遂分別對外募資,最終至隔年3月增資期限止,全民電通資金有16億7千萬元,民間傳播則有27億9千萬元。近45億的資金已遠超當初的30億目標,因此民視方面本來打算接受資金45億元的上限。

但全民電通不滿資金比民間傳播少11餘億元,堅持將資金募集至和民間傳播同額,在未知會民間傳播之下,擅自以民視名義發函向股民募資。此舉意味著民視資本額得從原先的45億擴張到60億元,張俊宏甚至還在董監事聯席會議中離席,向民間傳播施壓,讓民間傳播不得不同意將民視資本額擴張至60億元。
然而,最終全民電通僅將三分之一資金投資於民視,導致民視方面得修改章程,將資本額從60億下修至40億元,而隸屬全民電通的民視董事直至蔡同榮好言相勸下才回來開會,最終將民視相關章程在不下修民視60億資本額的前提下,從原先的全額發行,修改為現行的分次發行。

全民電通失話語權

另外,蔡同榮也在書中表示,基於禮遇全民電通的理由,雖然民間傳播和全民電通的股權比例為三比一,雙方在民視董事會有同額的董事。之後,時任新聞部經理楊憲宏和當時的台灣之聲電台主事者許榮棋兩人,聯手攻擊民視,全民電通在是否解任楊憲宏一事上,也和民間傳播不同調。

上述事件讓蔡同榮發現,一個公司的董事會有兩個權力相當的大股東,意見相左時難以解決爭議,遂起心動念將民視董事會改組。1998年8月的民視股東會,決議依股權比例,將民間傳播的董事席次訂為15席,全民電通的董事席次則為6席,而5位監察人當中,為禮遇全民電通,遂給予全民電通有2席監察人席次。

自此,民間傳播以至於後來的民間投資開始掌握民視,全民電通則成為第二大法人股東,失去民視經營權。但儘管如此,全民電通另外在投資高科技產業而有獲利之餘,也在環球電視陷入財務危機之際,入主環球電視。曾經是民進黨黨員,目前擔任《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的吳子嘉,當時甚至還以全民電通副董事長之姿,成為環球電視董事長。

吳子嘉在全民電通成立時,八面玲瓏的他,在募資上,為全民電通立下汗馬功勞,因此在全民電通取得三席董事,甚至還出任全民電通副董事長,然而,吳子嘉擔任環球電視董事長期間所引發的經營權之爭,卻也燒向全民電通,也為全民電通種下日後衰亡的種子。

究竟全民電通入主環球電視遇到何種危機?吳子嘉在這起事件當中又是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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