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論文門/台大學倫審議 律師黃帝穎:不建議林出庭

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圖:資料照片、林智堅團隊提供

進黨新竹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碩士論文涉抄襲案,台大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訂於今(27)日開會審理,林智堅則一早在民進黨中央舉行記者會,其委任律師黃帝穎表示,因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定調本案為醜聞,涉及未審先判」,昨已經正式具狀申請迴避,也不建議林智堅出席。

黃帝穎指出,因蘇宏達教授過去相關的言論(指所內公開信),對本案定調為醜聞,這部分涉及未審先判,先入為主,在法規上不論是台大學倫要點第一條所提到的公正客觀程序,乃至於行政程序法提到有偏頗的問題,我們都會依照法律提起迴避。

他表示,《台大學倫要點》有提到組織過程要秘密處理,「我們一直都遵守台大學倫要點的規定,包括他在發信通知開會等等,都列為密件,所以對於開會的時間,也列提醒說這部分必須要尊重他的秘密程序,因此律師團在過去都沒有特別講,很遺憾被選擇性放話」。

「林智堅律師團這邊對台大學倫要點一向都尊重,裡面有關於應該要秘密,我們都尊重也沒有特別去說明,但是媒體竟然率先揭露,為什麼會有這種選擇性放話,非常遺憾」,黃帝穎強調,至於是不是有究責的可能,這部分也會研議。

記者問及林智堅今不出席的理由?黃帝穎答,在昨天具狀申請迴避之後,本於先程序後實體,台大必須先審理迴避。他指出,唯有公正客觀的程序,律師才會考慮讓當事人出席,「在還沒有組成公正客觀的組織之前,我們不會建議當事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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