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工會遷籍遭判刑 勞團控張善政林智堅賴香伶也觸法

文:記者何豪毅桃園報導|圖:勞團提供、直播翻攝

民黨張善政、民進黨林智堅與民眾黨賴香伶均遷籍桃園,確定桃園市長選舉格局,不過勞團今(14)日指出,三位勞團領袖因支持華航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選2018年桃園市長選舉,而遷籍桃園,遭判刑確定,因此他們具狀赴桃園地檢署按鈴,以相同理由控告張林賴三人。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理事朱良駿與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今現身桃園地檢署門口舉行記者會。工會代表指出,張善政6月20日才赴龍潭戶政事務所遷籍;林智堅7月12日遷籍中壢,宣布「正式成為桃園人」,賴香伶也於今年3月完成遷籍,均有新聞報導為證。

勞團指出,趙剛、朱良駿、劉惠宗三人因支持華航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參2018年桃園市長選舉,而遷籍桃園,三人均在華航工作二十年以上,都是桃園在地工人,桃園市長人選對勞工影響重大,但仍遭違反《刑法》第146條:「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判刑確定。

因此趙剛、朱良駿、劉惠宗三人今公開告發賴香伶、張善政、林智堅三人違反《刑法》第146條,希望桃園地方檢察署能對賴香伶、張善政、林智堅三位遷戶籍空降的桃園市長候選人進行調查,藉此凸顯政治人物可遷戶籍到任何地區作候選人,卻不准百姓為政治理念,遷戶籍至實際生活區域表達政治意見,非常不公平。

法界人士指出,可以理解勞團領袖因《刑法》第146條遭判刑的理由,可能因遷籍時間太過巧合,三人又都坦承是為支持特定候選人而遷籍,但就邏輯來說,選舉人遷籍對選舉結果造成的「影響」,遠不及被選舉人遷籍造成影響的萬分之一,此法只規範選舉人而不限制被選舉人,確實也不盡公平。

勞團領袖出身的桃市長參選人賴香伶對此表示,知道上次選舉因有人遷戶籍支持工會推薦的候選人被判刑,可以理解他們的舉發原因,法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依法辦理即可。張善政與林智堅則尚未對此事做出回應。

讀者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