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全國首例 北監受刑人「在監投票」法院准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北監受刑人「在監投票」,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將提起抗告。圖/引自中選會網站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北監受刑人「在監投票」,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表示將提起抗告。圖/引自中選會網站

獨家報導 記者沈世鵬/綜合報導

台北監獄一名林姓受刑人,因無法參與明年2024大選投票,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2日裁准,並要求北監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成為全台首件由法院准許受刑人在監投票的案例。對此,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表示肯定,強調在野黨一再主張「不在籍投票」,蔡政府應該要做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指出,年滿20歲的林男於2019年將戶籍遷入台北監獄,他主張2024年1月13日投票日自己可以參與投票,因而提出聲請。

合議庭指出,距離選舉僅剩3個月,若等林男提起本案勝訴確定選舉已經結束,這將導致選舉權無法回復,因而裁定桃市選委會應於本案行政訴訟確定前,先於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供林男投票。

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13日表示,現行《選罷法》並沒有不在籍投票的制度,若在監所投票,由於戒護人員不能進去圈票處,安全問題必須納入考量,因此他認為假處分裁定有待商榷,已決定提起抗告。

對於法院核准「在監投票」,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抱持肯定態度說,在野黨已經多次提出「不在籍投票」,這樣的聲音政府聽到了嗎?尤其很多位在世界各地愛中華民國的人想投票,為什麼不讓他們不在籍投票?因此呼籲政府應盡速推動不在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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