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謗趙少康拋妻棄子 周玉蔻、民視判賠220萬

周玉蔻在民視指趙少康「拋妻棄子」,她和民視遭法院判賠220萬。圖/趙少康臉書
周玉蔻在民視指趙少康「拋妻棄子」,她和民視遭法院判賠220萬。圖/趙少康臉書

獨家報導 記者宋秉忠/綜合報導

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控告名嘴周玉蔻在民視指他「拋妻棄子」、「家暴」,台北地方法院11日判周玉蔻、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另周玉蔻單獨應賠償20萬元;趙少康稱此判決無法阻止周玉蔻再犯,而周玉蔻也說要上訴,捍衛言論自由。

針對台北地院對周玉蔻的判決,趙少康發表聲明如下:

1,謝謝法院發揮正義守護神的精神,給被告一定程度的懲罰。

2,周玉蔻曾因毀謗馬英九被法院判賠180萬元,因毀謗郭台銘被法院判賠200萬元,現在更因毀謗張淑娟被控告,還在法院審理當中;周玉蔻藉媒體多次毀謗無辜者,顯然她並不把賠償200萬當一回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蹈覆轍。

3,判賠220萬對一般人也許不算少,但對周玉蔻顯然不夠多,根本無法阻止她再犯,更何況她因毀謗他人可能會獲得許多有形無形的利益。

4,本人一生從未毆打女性,遑論家暴,周玉蔻信口雌黃,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人將和律師研討,一定要積極上訴,要求周玉蔻給付更多賠償,以遏止她隨意毀謗他人的惡行。所有賠償本人都將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5,媒體也要留意不要成為周玉蔻利用的幫兇,為虎作倀毀壞了自己的聲譽。

周玉蔻在臉書回應稱,針對趙少康此一議題,三十多年來,她消息來源多元,也有多番查證;節目中,以意見表達、疑問式用詞進行討論,沒有妨害趙少康的名譽;因此,她將提起上訴,捍衛言論自由與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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