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誰」開的?

文/鄭文嵐

「法院是執政黨開的」,許水德這句「名言」已傳了近三十年,雖然他本人也曾「澄清」其本意,但多數人仍寧可「望文生義」,隨著藍綠的朝野異位,當初民進黨對此攻擊是「不遺餘力」,如今卻是奉行的「變本加厲」,過去國民黨還得「遮遮掩掩」,現在民進黨卻是「明目張膽」,手法之粗糙與蠻橫足以令人瞠目結舌,儘管最近「國民法官」的廣告不時在電視媒體曝光,但若掌權者不願放棄「既得利益者」的甜頭,到頭來這還是一場春秋大夢,就從最近前花東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劉豫平的案件當引子,來細數一些才「發生不久」或「正在發生」的案子,來看看民眾最期盼的「司法改革」,是怎麼被民進黨棄若敝屣,也看看所謂的「司法獨立」是怎麼被執政黨濫用糟蹋。

劉豫平涉及的「貪污」金額有多少?「新台幣2880元」,沒錯,你沒看錯,就是這麼多,怎麼連這「一點點」錢也要貪?這可能是你下一個疑問,更讓人不解的是他不是把錢「放自己口袋」,而是在宴請同僚親屬時,核銷的「科目不符」,就在上個月他被三審定讞重判「四年六個月」,很荒謬是不是?同樣是軍人涉案,在「萬條私菸」案中被「記大過」的總統警衛室主任陳敏華上校,不但不用承擔刑責,(已由「小官」吳宗憲擔下,被具體求刑十年四個月),次年馬上被擢升為少將,二個人的「涉案情節」輕重有天壤之別,其命運也截然不同,關鍵就在於是否是層峰的「愛將」,什麼「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根本只是欺騙社會的「話術」罷了;柯建銘的兒子柯鈞耀涉及的毒品案,最後不但是「大事化小」,甚至「小事化無」,(有關「運毒」部份以罪證不足「不起訴」,只以「呼麻」部份論罪,最後也以「緩起訴」收場),俗謂「打狗都要看主人」,陳敏華有蔡英文這樣的「長官」,柯鈞耀有柯建銘這樣的「老爸」,司法體系還有誰敢動他們?

再拿宜蘭今年政壇的「大地震」來說吧,當元月下旬廉政署配合檢調人員「兵分三十路」,對縣長林姿妙及相關人員展開宜蘭「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搜索,結果卻查無「貪污」實證,只得以「圖利」及「財產來源不明」來論罪,(若要說「財產來源不明」,讓人印象最深的該是陳明文「遺忘」在高鐵上的「一卡皮箱」,三百萬元現金的來龍去脈可曾「講清楚」?連法務部的次長都要出來緩頰說不涉及「洗錢」,到頭來當然是「不了了之」),只是霹靂行動的結果是:「無保請回」,此舉也引來前朝「綠營高官」跳出來發文駁斥其荒謬,但檢方豈肯「輕放」,上月又展開第二波行動,並對林縣長等人聲押,看來已「證據確鑿」,不過後來法院裁定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再提抗告,卻仍遭駁回,倒是縣長女兒原「無保請回」被更裁為40萬元交保,似乎即使沒有「明確證據」也非得將縣長及其女入罪不可,套用張天欽的「東廠理論」,「影射」比「事實」更具殺傷力,綠營為了挽救年底選舉的選情,硬是想利用「弊案纏身」來挫挫林姿妙的鋒銳,所以司法此時儼然淪為綠營整肅異己的「工具」;所謂偵查不公開,對事情的曲折原委,外界雖議論紛紛但真相仍撲朔迷離,不過宜蘭人普遍的感覺是:要說土地弊案,過去被傳得沸沸揚揚的「林百億」沒事,怎麼反倒親民和善形象大好,且一心要為宜蘭人「拼出宜蘭好生活」的林姿妙卻出事?或許綠營這記七傷拳,固然讓林姿妙受傷不淺,但民眾的狐疑和反感,對民進黨也未必是「利多」。

再看看國民黨高雄市議員李眉蓁,在市長補選時被爆出「論文抄襲」,最後除含淚道歉並退回學位證書,時隔一年多,檢察官竟依違反著作權法將她起訴,對這種「追殺到底」的手法,說是「綠色恐怖」一點也不為過,(韓國瑜不也為馬英九叫屈,說他身上至少背了三百個案件);不過再看蔡英文的「論文門」,彭文正的節目談了近三年,現在除了倫敦大學二月初那份「沒人具名」的聲明稿,提及蔡英文「有學位但沒論文」之外,沒有任何「有力證據」可以證明其學位為真,不可思議的是教育部將其謀職及升等資料「違法封存」超過三十年,比國家最高機密封存的時間更久,讓真相無法大白於世;更甚者透過司法系統將追論文門最力的彭文正打為「通緝犯」,擱置案件的審理,以防法律攻防時所有證據攤開,那一切的謊言都將不攻自破。李眉蓁的抄襲論文行為固然不足為訓,但蔡英文涉及的學術詐欺,其嚴重性不啻嚴重百倍千倍,但哪有涉及的相關司法人員「敢」辦下去?本文所述只不過聊聊數例,回應到標題,這法院究竟是「誰」開的,已經不言可喻。

(作者為國中退休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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