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砸百億入股 Delivery Hero學者示警:公平會前年的否決恐遭架空

示意圖/123RF

(觀傳媒編輯中心)【記者郭嘉 / 綜合報導】2026 年 4 月 17 日,Uber Technologies 宣布以約 2.7 億歐元(約新臺幣 95 億元),自 Prosus 手中收購 Delivery Hero SE 約 4.5% 股權(13,582,342 股),持股比例因此提升至約 7%,正式成為 Delivery Hero 的「長期股東」。

而Grab 以 6 億美元收購 foodpanda 台灣一案,目前仍在公平會審查階段。輿論多聚焦於市占率與消費者權益,然而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資深策略總監王瑞民認為,真正的關鍵並不在此。

王瑞民進一步拆解其中的股權脈絡,點出一項鮮少受到關注的事實:「Uber 持有 Grab 約 13.1% 股權,執行長 Khosrowshahi 並擔任 Grab 董事;與此同時,Uber 亦持有 foodpanda 母公司 Delivery Hero 約 7% 股權。而 Uber Eats 本身,正是台灣外送市場兩大巨頭之一。」王瑞民指出:「買方的股東是Uber,賣方母公司的股東也是Uber,台灣市場僅存的競爭者還是Uber。三個角色,同一個人。無論這筆交易成不成,Uber都是贏家。」

對於Grab宣稱Uber在雙重股權結構下僅有5.5%投票權、不具主導能力之說法,王瑞民並不認同。

王瑞民表示:「Grab宣布收購後25天,Uber就砸2.7億歐元——將近一百億新臺幣——入股賣方母公司。一家『無法主導』的公司,豈會有此等舉措?」他說,「表決權是法律上的概念,利益綁定才是商業上的現實。」

就此案之本質,王瑞民的判斷相當明確:「Uber不是來競爭的,他是來包牌的。而且他就是唯一的莊家。」

王瑞民進一步指出,股權結構僅為問題之表層,Grab買的不只是一個外送品牌。「Grab自己定位為super app——支付、物流、廣告、會員體系全部整合在一個平台上,」他表示,「收購foodpanda台灣,拿到的是消費者基礎、商戶網絡和數據資產。一旦這個入口被掌握,後進者要複製的不是一條外送線,而是整個生態系。門檻不是高不高的問題,是根本不存在第二扇門。」

此外,王瑞民提及一項常被忽略之事實。依Grab在美國SEC提交的公開文件,Uber與Grab之間存在不競爭協議,失效條件是「2023年3月25日」或「Uber完全出清持股後一年」,以較晚者為準。Uber迄今持有Grab超過10%股份。「也就是說,這個不競爭條款直到現在都還沒失效,」王瑞民說,「Uber和Grab之間的競爭限制關係不是歷史,是現在進行式。」

前年聖誕節公平會之否決決定,當時被視為台灣向國際平台業者畫下之底線。王瑞民認為,此一底線正面臨嚴峻考驗。

「Grab從前門收購foodpanda台灣,Uber從後門入股Delivery Hero,」他說,「兩條路、同一個目標。前年公平會擋了正面進攻,這次他們繞過來了。」

王瑞民就此向公平會提出三項不容迴避之問題。第一,Uber入股Delivery Hero不能當作沒看見,必須納入Grab案一併審查——同時持有買賣雙方股權加董事席次,此非以「形式股東」一語即可帶過。第二,繼續把Grab當成獨立的新進入者來審查,等於對Uber的幕後角色視而不見。第三,歐盟2025年6月已經對幾乎一模一樣的結構——Delivery Hero與Glovo的少數股權加董事席次——裁罰3.29億歐元,認定此類結構足以構成聯合壟斷風險。台灣主管機關實無理由忽視此一國際先例。

王瑞民亦從消費者權益之角度提出警示:「平台集中之後,商家的抽成只會往上走,促銷空間只會往下壓,成本最後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更關鍵的是,foodpanda現有的消費紀錄一旦併入Grab的全球資料庫,跟支付、保險這些服務連動起來,會形成競爭對手根本無法複製的跨服務數據池——競爭門檻即從根本上被築起。」

「Uber的目標是全球外送市場的World Domination,」王瑞民說,「台灣2,300萬人的市場,不應該是他棋盤上可以隨便吞掉的一顆棋子。」

王瑞民語重心長地指出:「前年那個否決,是台灣畫下的底線。公平會這次的決定,將告訴所有人——那條線是刻在石頭上的,還是畫在沙灘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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