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12/16辦第二次國防法務官考試 增補15名提升國軍法律專業

(觀傳媒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考試院院會今(21)日通過辦理112年第二次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筆試定於12月16日至17日兩天,第二試口試定於113年3月23日,均在台北考區舉行,需用名額為15人,籲請社會大眾踴躍報考。

考試院表示,有關國防法務官考試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與體格檢查方式等,均依照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等規定辦理,相關規定將載明於應考須知。

考試院指出,軍法官考試停辦多年,國防部亟需補充法務人員,考試院112年首度舉辦國防法務官考試,7月4日榜示。但首次國防法務官考試錄取僅有24人,低於需用名額,人力尚有空缺,國防部因此再次提出用人需求15人。

考試院為配合國防法律事務的用人需求,特別舉辦112年第二次國防法務官考試,希望能增補優質法律專業人才,以提升國軍法律專業品質。

考試院說明指出,第二次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筆試,得彈性增加錄取名額參加第二試口試,第二試錄取人員並採行正取、備取制度。錄取人員若未依國防部通知時間辦理入營、入伍或接受專業訓練時,將由該部通知備取人員依照考試總成績依序遞補,以滿足實際用人需要。

有關〈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請上網全國法規資料庫查詢: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4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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