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塔地下化 宜縣府:台電態度硬堅持全國一致性標準

(觀傳媒宜蘭新聞)【記者陳俊傑/宜蘭報導】宜蘭縣高壓電塔多達76座,其中壯圍地區69KV宜蘭至大福的高壓電塔採柱狀體,高聳的電塔密集矗立在田間,不但嚴重破壞景觀,也影響耕作安全。宜蘭縣議會今(15)日下午邀請宜蘭縣政府就「高壓電塔地下化實施計畫與進度」進行專題報告,議員要求縣府應持續編列預算讓高壓電塔下地。

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長李東儒在專題報告中指出,依據「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既設輸電線路下地準則」規定,輸電線路下地之辦理可分為台電公司主動規劃與配合外界要求。如因配合外界要求進行線路下地時,申請者需依營業規範負擔下地衍生之費用。也就是,如果是縣府要求高壓電塔地下化,就必須負擔一半的費用,目前員山地區及蘇澳地區高壓電塔地下化,縣府都負擔一半的經費。

而專題報告當中也提及壯圍地區69KV宜蘭至大福的高壓電塔,該線路建於民國 93年間,提供宜蘭壯圍地區民生用電。該區線路目前經過農業區,依台電下地準則未符台電公司主動下地之範疇。李東儒表示,本案前經109年11月30 日由縣府水資處協助邀請台電公司等單位辦理協調,並請台電公司未來配合農水署於相關工程改建時,一併檢討該輸電線路移設之可能。不過,此一說法遭到黃建勇議員反駁,黃建勇說,高壓電塔所在的古亭中排前些日才進行整治,卻也不見「配合相關工程改建移設」。黃建勇說,這些高壓電塔矗立在田間,好像超大的網子一樣,不但嚴重破壞景觀,電流聲嗤嗤作響也讓附近耕作的農民心生畏懼,他請縣府協調台電盡快下地。

對於高壓電塔下地的要求,李東儒表示,為讓縣內高壓電塔地下化,縣府多次與台電協商,台電雖然程序上很有誠意,但態度卻是非常非常硬,堅持高壓電塔下地必須全國一致性。除此之外,李東儒表示,由於台電是營業單位,未來將與台電協商高壓電塔地下化的費用以全額由台電負擔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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