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基法三讀通過 文化影響分析入法

獨家報導文:郭榮芳|圖:編輯部

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文化基本法,強化保障藝術文化工作者的勞動權利,並明定國家制定重大政策、法律及計畫有影響文化之虞時,各相關部會得於行政院文化會報提出文化影響分析報告。

為凝聚、落實文化公民權,促進文化永續發展,行政院提出文化基本法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包括中國國民黨立委陳學聖及民主進步黨立委張廖萬堅、陳亭妃、蔡培慧、李麗芬、吳思瑤等人提出版本併案審查。

文化基本法是推動文化事務上位法制,揭示維護文化多樣性發展、明定人民文化權利與相應的國家義務、策訂文化施政方針、再造文化治理體系、並納入文化影響評估,期盼以文化治理的視野融入國家發展,厚植文化力,實現文化台灣。

該法也與國際接軌,將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及「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的意涵融入條文中。

吳思瑤在院會三讀通過文化基本法後上台發言表示,文化基本法就是「文化憲法」,文化力就是國力,民間倡議20年,終於完成本法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