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e亂象引民怨 北市收費機車格自8/1起禁停單車

交通局提醒民眾,租賃自行車於公告禁止停車之處所停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規定,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之罰鍰,並移置保管違規車輛。(圖/交通局)

獨家報導文:陳益郎

來騎單車蔚為風潮,共享單車oBike開始營運後,卻漸漸衍生出占停機車格的問題,讓機車騎士怨聲載道。台北市政府停車管理工程處宣布,自8月1日起,北市近1萬個「收費機車格」禁停自行車,違者將拖吊。

停管處表示,北市機車格供需一直很吃緊,所以將信義商圈、南陽特區、內湖科技園區、台北車站、士林夜市、西門商圈、光華商圈及木柵動物園等8個區域,實施「路邊機車收費制」,收費機車格約1萬個,藉此提高周轉率,讓機車族更容易找到車位。

但近來民眾不斷反映自行車停在收費機車格中,不僅佔車位,也因自行車不用收費,因此造成不公平的情況。故決定8月起收費機車格將禁停自行車,至於不收費的機車格仍可停放。

北市交通局強調,屆時違規停放在路邊機車收費停車格位的自行車,將依「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移置保管,並自明年元旦起收取移置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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