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市房價負擔能力過低 Q2全國房價所得比創新高

每個月收入近四成拿去繳房貸,叫年輕人怎麼買房?

獨家報導文:喬珮珊 攝影:石雨鑫

政部營建署昨(5)日發布最新第二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全國房價所得比高達9.46倍,貸款負擔率也高達38.9%,顯示家庭支出負擔愈發沉重。

營建署根據民國106年第2季全國實價登錄住宅類別資料樣本數發現,本季整體實價登錄物件,新成屋占比較上季增加,但與去年同季相近;中位數住宅面積本季較上季及去年同季都差異不大,但中位數住宅總價增加。因此推測全國房價負擔能力產生些微降低的可能原因,在於本季樣本新成屋的比例較上季增加,以及實價登錄之高總價成交物件較上季增加6.10%所致。

本季全國房價負擔能力維持於略低等級,各縣市中,基隆市、嘉義市、屏東縣、嘉義縣等4個縣(市)的房價負擔能力為可合理負擔等級;台中市、新竹市、新竹縣、彰化縣、高雄市、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苗栗縣、南投縣、台南市、雲林縣、台東縣等13個縣(市)房價負擔能力屬略低等級;至於台北市與新北市之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其中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64.29%,新北市貸款負擔率為52.19%。

從全國及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長期趨勢觀察,新北市、台北市分別自102年第1季、99年第2季以來房價負擔能力屬過低等級;台東縣、雲林縣、嘉義市、基隆市、嘉義縣、屏東縣長期以來房價負擔能力屬可合理負擔等級;其他縣市則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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