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自達百萬柴油車瑕疵連環爆 魏憶龍律師教你自保招數

獨家報導文:社長 張淯|攝影:林晟威|責任編輯:陳煥鈞

日前媒體踢爆,售價逾百萬元的馬自達Mazda 6和CX-5柴油進口車爆引擎瑕疵,車輛行駛途中會因引擎過熱,突然無預警降速至30、40公里,影響行車安全。受害者車主代表日前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要求馬自達針對有問題、失速的引擎提供終身保固……
對此,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主任魏憶龍表示,馬自達自己在官網承認,因進氣遮蔽閥的控制系統現有設定,可能會因積碳影響進氣遮蔽閥的控制角度,最嚴重情況下,引擎可能熄火,等於有11472顆不定時炸彈在台灣道路行走,影響全國人民用路安全。

竟消費者如何自保?產品出問題,究竟應該追究什麼責任?本刊【社長聊天室】訪問魏億龍律師,讓讀者了解產品出包的消費糾紛問題。

張淯 社長:

某些消費者會直接找上消保官處理消費糾紛,但在這次馬自達車主消費糾紛當中,車主們罕見的集結起來共同請消保官處理,請問到底是什麼情形?

魏憶龍 律師:

以這次馬自達糾紛來說,旗下產品價格多在1百萬以上,一般中產階級必須一年不吃不喝才買得起。消費者相信車商能提供性能好,而且能讓他們感覺安全的車子,結果發現不是。最嚴重的狀況,有車主在高速公路行駛,開到一半突然進入怠速狀態,最後緊急靠邊,滑到安全島旁邊的休息站,這樣的情況,讓車主們感到事態非常嚴重,也認為花了百萬買這樣的車,有受騙的感覺,所以開始集結,互相發表意見,慢慢發現同樣的情形很多。這顯然不是車主用車習慣或開車的問題。過程當中,部分車主發現車有問題,送回代理商或經銷商請求維修。前面的維修是付費的,有車主修了三次,共換了兩次引擎,前後花了30多萬。但是在這過程當中發現引擎有問題,便開始向馬自達反映。可是馬自達方面表示沒有安全疑慮,或是使用模糊措辭回應車主。最後雙方在台北市政府展開大型消費者爭議協調會。

張淯 社長:

一般公司若產品出問題引發消費糾紛,通常會想辦法卸責,請問以馬自達這件事來說,他們是如何因應的?

魏憶龍 律師:

舉這次事件為例,在協調會當中,馬自達請來工程人員,信誓旦旦地強調車輛的安全性。去年11月底,官網報告出爐。內容指出,若在最嚴重狀況之下,引擎可能熄火,恐有影響行車安全的疑慮。同時,官網報告指出,此次引擎出包的汽車有11472輛之多。現在來跟我們投訴的車主有4百多位,還有將近9千6百多位車主還沒發現他們的車是有問題的。

雖然馬自達方面說會召回出問題的車,就像前面提到的車主一樣,之前都已經換兩次了,然後又說要召回,但馬自達方面沒有給出像是終身保固引擎等任何承諾。

張淯 社長:

馬自達車主為求自保,組成自救會有什麼具體的成效?

魏憶龍 律師:

在自救會發布協調會新聞稿之前,馬自達他們聲稱沒有安全疑慮,而最新報告承認有此一疑慮。車主在這種狀況之下,認為他們過去一年多快兩年的努力,終於讓真相呈現。但是,我們擔心的是,讓這11472輛車在台灣道路上行駛,萬一沒有接受召回而發生重大事故,那時候政府再來關心,大家再來檢討,就來不及了。

張淯 社長:

以這次事件來說,台灣馬自達該負何種責任?

魏憶龍 律師:

台灣馬自達該負起的責任,不是只有單純的召回和維修而已。他們對於這些車主應該有更多的回應。比方說終身免費保固維修,或者說回收有問題的車。在美國有訂定《檸檬法》,如果有安全疑慮的車,維修兩次以上,車子就要買回去。我們台灣還沒有立這樣的法律,所以會讓人覺得人命是否比較不值錢。連泰國馬自達都延長保固,我們卻沒有這樣的措施。

關於美國相關法規執行部分,如果有嚴重安全疑慮,回廠修理超過一定次數就要回收,或是買回去。但我們目前也沒有做到這點。

張淯 社長:

一般消費者比較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像馬自達這樣的情形,消費者應該可以主張什麼樣的權利?

魏憶龍 律師:

我想在法律上來講,有一個專有名詞叫「加害給付」。也就是說,你給我有瑕疵和有安全疑慮的車子,就好像我去買一隻雞,而這隻雞有傳染雞瘟一般,就像現在的豬瘟,帶了一隻傳染的豬回來,放在豬群裡面,其他的豬就生病,或者都死掉了,這就是加害給付。一般來說,債務人,像是車商是要負賠償責任的。

「不完全給付」的意思是說,你應該給我一台良好的車子,因為我花了一百多萬買這台車子,那你給我的車不是一台有品質的車,我認為這也是有問題的,而不完全給付同樣也需要賠償。但這次事件中,台灣馬自達一點賠償的概念都沒有,就是採取「召回」措施,然後慢慢修。馬自達是個跨國大企業,也是個全球品牌車商,怎麼會一點責任感都沒有?

張淯 社長:

馬自達是跨國企業,然後每個車主都是小蝦米,小蝦米如何對抗大鯨魚?

魏憶龍 律師:

這些小蝦米就是鍥而不捨,團結在一塊。像這次事件,一開始車主們是透過網路,大家講說買價值百萬的車,為什麼會發生這個問題,慢慢的消息傳散,因為網路時代,很容易就將消息結合起來,所以到目前為止,已經有超過4百位車主向我們投訴,請我們提出賠償。那我們也已經遞訴狀給法院,準備要請求賠償。

但是,我們在這個時候也要再次呼籲,因為我們不是只有維護車主的權益,我們還要提醒中央政府和主管機關,要注意我們所有國人的行路安全。

張淯 社長:

有很多消費者擔心上法院曠日廢時,在這方面律師有什麼樣的建議?

魏憶龍 律師:

在處理這件爭議上,在網路上以「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還有「馬自達」為關鍵字搜尋,可以找我們事務所官網「事務所動態」,就可以找到相關內容連結,可以跟我們聯絡,我們有相關的人會提供一些資訊或建議給你,你就可以得到法律上的協助和幫忙。

如果你覺得不妥,你也可以向鍾小平議員辦公室陳情,因為鍾議員也是我多年的老朋友和老同事,感謝他這次的幫忙。當然也可以向台北市政府消保官投訴。處理消費爭議有很多管道,那目前因為我們一直跟4百多位車主結合在一塊。

如你所說,小蝦米是無法對抗大鯨魚的,只有團結在一塊,也許還可以對抗大鯨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