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針對苯駢芘(BaP)空氣污染管制作為,環境部今(21)日表示,苯駢芘(Benzo[a]pyrene,簡稱 BaP)是一種常見的有機化合物,屬於多環芳香烴(PAHs) 的一種,並非人為刻意添加或合成的化學物質,而是有機物質在高溫燃燒不完全或熱裂解時生成的副產物。環境部指出,今年會將BaP單獨納入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近期將會展開相關法制作業程序。
環境部表示,目前移動污染源燃料成分管制標準已訂定國內車用柴油的多環芳香烴(PAH)最大容許標準值為 8%(m/m),與歐盟一致,近期將研議加嚴。又BaP會附著在粒狀污染物上面,目前環境部對於工業排放源亦訂有粒狀污染物相關管制標準,業者利用相關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如靜電集塵及袋式集塵等)將粒狀物去除時,BaP亦可有效大幅降低。
環境部說明,為提升對國人健康的保障,環境部已於本(115)年5月11日立法院召開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及5月18日水泥業排放標準修正發佈時,對外說明今年會將BaP單獨納入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近期將會展開相關法制作業程序。
環境部指出,已要求容納石化製程之特殊性工業區將BaP納入空氣品質監測項目,統計111年至113年監測結果,各工業區BaP年平均濃度:雲林離島式基礎產業園介於0.053至0.078 ng/m3之間;林園產業園區介於0.123至0.184 ng/m3之間;臨海產業園區介於0.113至0.170 ng/m3之間,與歐盟所訂定PAHs空氣品質目標值(air quality target value,以B[a]P為代表,年平均濃度為1 ng/m³)比較,低於國外標準。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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