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名7議員卡總預算創民主最惡例 花蓮議會國民黨團提3方向解套

點名7議員卡總預算創民主最惡例 花蓮議會國民黨團提3方向解套
點名7議員卡總預算創民主最惡例 花蓮議會國民黨團提3方向解套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花蓮縣議會國民黨團今(20)日召開記者會發表嚴正聲明,砲轟議長張峻濫用程序委員會職權,3度拒絕排審115年度總預算案,導致預算卡關已逾4個月。藍黨團直指此舉不僅嚴重違反《地方制度法》及權責分立原則,更讓全縣社福政策與災害準備金面臨斷炊危機,創下花蓮民主「最惡例」。

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案自從114年10月14日,依法送達縣議會至今,已經4個多月,仍然遭到張峻以「馬太鞍堰塞湖災後重建」為藉口,3度拒絕排審,導致全體議會無法進入實質審議階段。

藍黨團批評,張峻濫用程序委員會職權,進行技術性杯葛,這不僅是對行政權的嚴重干預,更直接危害花蓮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與防災進度。此外,花蓮縣115年度總預算卡關,已經嚴重違反《地方制度法》的內容,程序委員會的少數議員,張峻、楊華美、張美慧、胡仁順、黃馨、黃玲蘭、程美蓮等人,已經共同創造了花蓮地方自治史上最差勁的民主惡例。

藍黨團指出,根據《地方制度法》第40條明確規定,縣政府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2個月送達預算案,縣議會則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1個月(即1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審議。縣政府早已如期送件,張峻身為程序委員會召集人,卻濫用職權,以「要求重編預算、標注預算」為理由拒絕排審,完全逾越《花蓮縣議會程序委員設定辦法》第4條,程序委員會的責任僅限於形式審查,不得進行實質審查或封殺提案的法定職權。

藍黨團提3個可以解決問題的方向:第一,透過附帶決議的方式來解決爭議:依《預算法》第52條,議會在審議115年度總預算時,可提出附帶決議,並經由大會討論表決後,明確指定既有經費用於重建專案,可以回應基層需求。

第二,透過追加減預算:依《預算法》第79條及第83條,縣政府可依法提出追加預算,議會審議後即可動支。第三則是,申請行政院特別預算或補助:中央政府早已有特別預算機制,可由行政院主動編列災後重建經費,由縣府與議會共同向中央爭取。

議會國民黨團重申,立法院國民黨團傅崐萁總召爭取的光復300億特別預算,正在逐步落實中,依照財政紀律,避免中央與地方預算重複編列,花蓮縣政府應以中央落實的預算動支為主,等待中央300億的預算落實到基層後,如果還有不足,再由花蓮縣政府編列特定預算支應,這樣一來,既能保障全縣縣民的社會福利權益,也能守護光復災民的權益。

藍黨團呼籲,馬上暑假就要來了,一旦花蓮再次遭遇颱風、地震或洪災,一切後果將由張峻及所有不排案的少數議員負責,盼張峻立即停止政治操作,回歸《地方制度法》與《預算法》的民主軌道,儘速排審115年度總預算,讓全體議員能夠在法定程序內,透過附帶決議、追加預算等方式,實質討論經費。

照片來源:國民黨花蓮縣議會黨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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