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放寬美發芽馬鈴薯輸台? 盧秀燕、江啟臣同聲護食安

ART放寬美發芽馬鈴薯輸台? 盧秀燕、江啟臣同聲護食安
ART放寬美發芽馬鈴薯輸台? 盧秀燕、江啟臣同聲護食安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中報導

馬鈴薯中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生物鹼「龍葵素」,在發芽後,芽眼、芽根和變綠,潰爛的地方龍葵素的含量急劇增高,我國規定若進口馬鈴薯有發芽情況,需「整批」退運,但在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後,未來僅需「單顆剔除」,就可進行加工使用,引發食安疑慮。對此,台中市長盧秀燕與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今(20)日同聲呼籲政府應維護民眾食安。

「食安最重要,不可以妥協,也不可以降級、放鬆標準。」盧秀燕表示,這兩天看到很多的營養師、農業專家說,馬鈴薯如果發芽會有毒,不能為了這樣子而降低我國的標準,讓發芽的馬鈴薯同意進口、放鬆標準,這是不可以的,維護食安,第一要顧。

江啟臣則說,食安是全民共識,要由政府來把關,千萬不要讓民眾擔心吃的東西;他也呼籲政府應防範未然。

衛福部澄清,馬鈴薯從進口到食用的過程,政府嚴守3關卡,在抵台前落實防發芽作業,依農業部規定,須經清洗及施以發芽抑制劑,並檢附植物檢疫證明書;抵達邊境後須須符合農業部的檢疫條件規範、衛福部的衛生標準合格、才能查驗過關。此外,加工上市後,會針對市售食品進行後市場抽驗,確保民眾食用安全。

農業部防檢署則說明,過去美國產馬鈴薯無論鮮食或做加工用,進口時都適用「食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但由於加工用與鮮食用馬鈴薯進口後流向不同,台美雙方經過基於科學原則的多次討論,同意參考日本做法,針對加工馬鈴薯另訂檢疫條件,輸入後若發現有發霉、發芽情況,都必須整顆棄置處理、不得加工,以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防檢署指出,今年2月公告實施之「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除維持不得罹染8種病蟲害的規定不變外,另針對加工馬鈴薯新增要求美方強化輸出前發芽抑制劑施用程序,以及輸出檢疫須確認無發芽及無土壤等規定。至於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加工用馬鈴薯茄鹼含量須符合不超過200ppm規定,標準與國內供加工用馬鈴薯一致,以維持一致之食安要求。

防檢署提到,美國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時,若發現有發芽、腐爛或發霉情形,將通知衛福部食藥署,依照標準作業程序直接送往指定加工廠,貨櫃一到加工廠,有發芽、腐爛或發霉的馬鈴薯都必須整顆棄置銷毀,透過邊境查驗與加工廠選別監管的雙重機制,為國內農業環境安全及國人食安嚴格把關。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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