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港籍陸人丁小琥受中共軍委政治部指示,來台吸收陸軍戰備訓練退役中校王文豪等人,吸收5名現退役軍官,伺機刺探、收集機密資料,並遊說現役軍人於兩岸未來發生戰事時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經台灣高檢署依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起訴;高院今(15)日重判王文豪等6名現退役軍官4年6月到8年6月不等徒刑。可上訴。
合議庭判決如下,陸軍司令部戰備訓練處退役中校王文豪7年(繳交犯罪所得50萬元沒收),國防部參謀本部防空飛彈指揮部退役中校譚俊明7年2月(繳交犯罪所得8萬3380元沒收),現役的陸軍裝甲兵指揮部士官長呂芳契6年(繳交犯罪所得17萬沒收),現役的空軍飛指部中尉人事官楊千慧判8年(繳交犯罪所得10萬元沒收),楊千慧丈夫、現役的空軍飛指部少校管制官邱翰林被判最重,刑度達8年6月(已繳交犯罪所得10萬元沒收),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機械化步兵少校參謀官楊博智涉洩密,輕判4年6月,已繳交的犯罪所得8萬元沒收。
檢方起訴指出,丁小琥為港籍陸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申請來台,會晤其所發展、吸收之在台為中共刺探、收集我國軍事、國防及公務等機敏資料之組織成員何聖影(已歿)、張志煒(已歿)、王文豪、譚俊明等人及具接密條件之國人及現退役軍人。
陳俊安依丁小琥及張志煒之指示,分別以本人或透過所設立之公司帳戶,轉匯新台幣1112萬7600元,供他們提領支用,並由被告王文豪、張志煒負責發放在台蒐情成員工作報酬。
丁小琥等人成功吸收、招攬呂芳契、邱翰林、楊千慧、楊博智等人,並為他們發展組織、刺探、收集、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及刺探、蒐集軍事機密,丁小琥還遊說現役軍人於兩岸未來發生戰事時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案經台灣高等檢察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憲兵指揮部新北憲兵隊、國防部政治作戰局保防安全處偵辦。
合議庭審酌王文豪等6人案發時或為現役軍人或為退役軍人,其等對於國家本負有更高的忠誠義務,對於為境外敵對勢力發展組織、洩漏或交付關於公務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消息等罪可能造成國家安全的重大損害,更是知之甚詳。
竟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所派遣之丁小琥等人發展組織,長期性、繼續性、計畫性地招募與吸收現退役軍人,並刺探、收集機密或公務資料;或未經承辦人許可,刺探、收集非業管機密業務及洩漏軍事機敏訊息,並洩漏關於個人承接的專案內容、單位機敏資訊予親人。
另考量除邱翰林以外之5人均於偵查中繳交犯罪所得、王文豪等6人於本院審理時自白犯行的犯後態度;兼衡其等於本案前無前科的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自述之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刑4年6月到8年6月,並宣告沒收已繳交及未扣案的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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