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拿免洗杯讓兒「解放」放桌上 餐廳老闆監視器截圖「公審」結果慘了

母拿免洗杯讓兒「解放」放桌上 餐廳老闆監視器截圖「公審」結果慘了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媽媽去年9月帶著4歲兒子跟朋友一起到餐廳用餐,但期間兒子想尿尿,餐廳又沒廁所,這名母親乾脆拿出免洗杯讓兒子「方便」,但卻將杯子留在桌上,不料此舉引起蔡姓老闆不滿,用監視器影像截圖發文公審這名母親,但因為影像中有小孩裸露性器排尿,這名母報案於是提告蔡男,全案經法院審理後,判處蔡男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

判決指出,蔡男在台中市豐原區經營一家螺獅粉店,去年9月中午,該名母親帶著4歲兒子與林姓友人到店內用餐,但一行人進入店內約10分鐘後,她的兒子想上廁所,因該店並無廁所,母親就拿出自備的免洗杯讓兒子「解放」,然後把裝有尿液的杯子留在桌上。

結果蔡男事後發現「尿杯」,立即調閱監視器,然後把影像截圖並發佈在IG、Threads、臉書帳號,其中在IG發布的影像並未打上馬賽克,男童母親看見後,不滿小孩尿尿的影像在網路流傳,因此報警提告。

蔡男到案後坦承,的確有散布本案性影像,但否認犯行,表示他身為餐廳經營者,看到尿尿行為以及杯子放在桌上,當然會有情緒,IG貼文要好友才能看見,主觀上並無犯意。

檢方認為,蔡男行為涉及兒少性剝削,雖辯稱事出有因、正當理由,但仍無礙於構成要件。但考量蔡男任由孩童在公開場合便溺,行為有可議之處,建請從輕量刑。

台中地院審酌,蔡男已經賠償完畢、並當庭致歉獲諒解,且相較於變態或荒誕的犯罪情節,主觀惡性仍有別,犯罪情節尚未到無可寬恕程度,判處蔡男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弱女身體不適求助神明 淫魔神棍自稱麒麟「跟我做愛會有修羅氣」

批童子賢避而不談核廢料處置 莊瑞雄:拿出具體可信的解方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1條評論

  1. For the reason that the admin of this site is working, no uncertainty very quickly it will be renowned, due to its quality contents.

留下一個答覆

請輸入你的評論!
請在這裡輸入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