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未遂受刑犯脫逃案 基檢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殺人未遂受刑犯脫逃案 基檢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殺人未遂受刑犯脫逃案 基檢起訴聲請簡易判決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在基隆市一家醫院接受監護、犯下殺人未遂罪,被判刑3年的簡姓受刑犯,於5月19日從基隆醫院脫逃,經警方逮捕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基檢今(24)日偵查終結,認定簡某為依法拘禁之人,卻趁隙脫逃,依脫逃罪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起訴指出,綜合相關事證,認定簡某前於112年間因殺人未遂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確定,並自113年3月6日起,在基隆市某醫院執行刑前監護保安處分,而為依法拘禁之人。

但是,簡某因不適應醫院環境,竟萌生脫逃犯意,於5月19日上午9時51分許,在該醫院管制區域內活動期間,趁無人注意之際,先私自躲藏在醫院吸菸區草叢、廢棄桌椅等遮蔽物後方,待醫院生活輔導員將其餘院所病患帶回院內籃球場、餐廳等活動空間,而乘無人注意之際,同日上午9時56分許獨自1人沿前開管制區旁山徑徒步逃離醫院而為脫逃行為。

檢察官並前往醫院實地履勘,調閱相關影像,比對簡某及證人說詞等,釐清整起事件乃簡某1人所為,並未有醫院人員故意縱放或協助簡某脫逃之情事,亦未有醫院人員涉犯刑事犯罪之情形。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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