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靖芸/律師
有人在網路社團發文訴苦自己遇到的家庭問題,他說自己的父親年輕時對家庭毫無責任感,整天在外風流,甚至還不斷簽賭欠了大筆債務,從小就只有母親在扛起全家的所有事務,基本上只有單親的狀態,然而,在自己長大後卻突然出現了一個插曲,自己長年消失的父親竟然打電話給自己的母親,表示自己生病中風需要人照顧,母親基於夫妻一場,還是前往照顧,並向孩子們表示,要求孩子們每個月各給一萬五千元當成是兩人的生活費,讓發文的網友感到非常無奈,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其實這樣的情況真的是很常見,儘管原因各有不同,但整個過程幾乎可說是一模一樣,類似的情況也發生在不少人身上,已經長久沒有見過面甚至是沒又任何聯繫的父母親突然出現像自己請求高額的扶養費,的確會讓子女們感到非常傻眼,因為自己從小就幾乎沒有受到應有的照顧,甚至在長大後也都連絡不到人,結果卻在自己年老後才出現,一出現就是向子女們索討金錢,這對於子女來說真的會是非常突然的驚嚇,並且對於經濟上也會造成一筆負擔。
面對到這種情況時,除了會很驚恐外,也會覺得不太公平,畢竟自己從沒有被 妥善扶養過,有些甚至還得承受父母親在外欠債帶來的壓力,因此法律上針對這樣的情況也有所規範,主要就是為了避免這樣不公平的情況帶給子女無謂的負擔。
民法關於扶養的規定中就有提到,若是被扶養者對於有扶養義務的人有出現虐待、侮辱的情形或是沒有對其盡到應有的照顧責任時,有扶養義務者就能夠去向法院聲請減免或是免除對他的扶養義務,因此像是前面提到的網友其實就能夠依此來向法院聲請減免或是直接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因為父親並未對其盡到應盡的扶養照顧義務,藉此讓不公平的情況不再發生。
雖然都會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但仍會有些父母對於子女及家庭毫無責任感,只顧著自己開心,從未關心家庭及孩子,甚至還會對孩子做出虐待行為,在這樣的前提下,若還是堅持要求子女扶養自己,就如同是對子女人生的 二次剝奪,年輕時沒有盡心照顧子女,年老後卻無理要求扶養,徒增子女的負擔,這樣不僅是嚴重的自私,更是非常不及格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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