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落實融合教育並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學習支援,桃園115學年度核配521名特教助理員投入校園服務,其中月薪制助理員計147人,時薪制助理員計374人,以協同各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安心就學與順利適應學校生活。
桃市國中小設有集中式特教班的學校,每班至少配置1名教師助理員,協助學童學習、評量、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需求事項。另桃園安置於普通班學生如經鑑輔會鑑定為中、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學期中因突發特殊嚴重情形,學校可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15學年度起,為視學校需求彈性調整,教育局以核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全時服務時數」為原則,以確保特教資源配置能與學生需求精準對接。
教育局說明,為保障學校特教助理員的權益,桃園113學年度起即實施時薪制特教助理員全聘期制度,寒暑假由市府協助其續保勞健保。114學年度起,為體恤特教助理員工作辛勞,保障其工作權益及提升服務品質,桃園時薪制特教助理員於學期中周一至周五約定工作日,如遇國定假日,比照勞基法精神給予休假,並維持工資給付;另外,為利教師助理員穩定久任並為桃園留才及提升特殊教育整體服務品質,桃園時薪制教師助理員倘服務達一定時數,且經考核獲甲等並完成每學年度在職訓練9小時以上者,其薪資將依比例加成,至多達1.2倍加成,服務時數自113年8月1日起算。
教育局表示,期望透過完善的薪資晉升機制與勞動保障,以穩定特教助理員人力資源、降低人員流動率,進而建構完整之特教支持體系,讓桃園市的特教學生能在更穩定、安心且具支持度的教育環境中成長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