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吳姓主嫌為首的詐騙集團,竟勾結莊姓會計師與知名連鎖酒商,利用被害人個資進行大額盜刷,短期內詐得超過1130萬元。桃園地檢署循線偵辦於114年10月至115年1月間陸續執行4波拘提9人、搜索26處,吳姓、莊姓等6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今(19)日偵結起訴吳姓、莊姓兩人分別具體求處18年及15年有期徒刑,其餘被告則分別求處有期徒刑3年至10年不等。
桃檢說明,此案犯罪集團由吳姓主嫌、莊姓會計師、肖姓、呂姓共犯等人發起,其運作模式是先以「假冒檢警」之詐術,使被害人陷於錯誤,騙取個人資料與信用卡,復由肖姓指揮旗下之盜刷車手,持被害人信用卡依指示前往由被告吳姓、莊姓、呂姓代為接洽聯繫指定配合之知名連鎖酒商、餐酒館、便利商店加盟店門市大量盜刷佯以購買菸酒及餐廳消費後,導致收單銀行陷於錯誤撥付貨款至商家帳戶後再分贓款,且為突破各發卡銀行之單筆刷卡額度上限,該集團更利用被害人資料將被害人金融帳戶款項「溢繳」至信用卡帳戶中,或冒用被害人個資向銀行申請藉此調高信用卡額度。該集團於113年11、12月間,以結合勾結信用卡特約商家盜刷信用卡之手法,短期內即詐騙被害人6人盜刷共1130萬餘元而獲取暴利,另有盜刷495萬餘元幸經銀行發覺即時通報攔阻而未遂。
桃檢說明,檢察官黃世維先前偵辦詐欺集團勾結3C通路盜刷案後,繼續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桃園市平鎮警分局、中壢警分局及新竹市第二警分局循線偵辦吳姓主嫌為首以「假冒檢警」詐欺民眾並勾結會計師、知名連鎖酒商及商家盜刷集團案,於114年10月30日至115年1月28日陸續執行4波拘提9人、搜索26處,吳姓、莊姓等6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今日偵結起訴,認吳姓主嫌等9人分別涉犯修正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3條前段之基於三人以上共同犯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逾500萬元、同條例第44條第3項之發起犯罪組織犯加重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之參與犯罪組織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之洗錢等罪嫌而提起公訴,並審酌其等惡性重大,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且莊姓會計師戕害此一專業之高度誠信及公共利益形象,故對身為集團核心之吳姓、莊姓均分別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8年、15年,其餘被告則分別求處有期徒刑3年至10年不等,以示警懲。
桃檢呼籲,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已嚴重威脅國人財產安全,民眾應謹慎保管個人資料與信用卡資訊,檢警機關偵辦案件,絕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民眾交付個人帳戶、提供信用卡資料及簡訊驗證碼。民眾若接獲任何自稱「檢警調」機關之來電,要求監管帳戶或索取前述資料者,均屬詐騙,應立即掛斷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免受騙。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詐團勾結會計師盜刷千萬!知名酒商、超商淪洗錢管道 6人下場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