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部分媒體報導國人對於遭受軍事侵略時之抵抗意願,並提及警察單位之軍事任務角色,與事實有所出入,且不符合台灣社會現況,警政署今(11)日特此鄭重說明,以釐清誤解。警政署指出,中華民國台灣自終止動員戡亂時期、總統直接民選之後,就沒有發動境外戰爭之規劃與構想,因此守護台灣之民主自由體制,為全民共識與目標。國軍與警消海巡單位歷年來無論建軍備戰與治安維護,規劃內容都聚焦於防止境外敵對勢力入侵,並維護社會之持續穩定運作。警察有軍事任務?警政署:
警政署提到,近日某媒體之報導,嚴重扭曲國人之反侵略意願,將防衛台灣惡意曲解為上戰場,更將專責維護關鍵基礎設施安全工作之警察機關,再度影射為具備軍事任務,警政署除表示遺憾,並呼籲社會輿論勿隨之起舞。
警政署說明,所屬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之各項勤務,乃依現行法律,執行反滲透、反破壞及反突擊等治安防護工作,目的在於防止不法行為危害重要設施運作,確保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警政署也強調,警察專業戰技訓練、各類警械武器與防護裝備配置,均參考先進民主國家反恐警察標準,與軍事裝備有明顯區隔,任務與用途均不相同。
警政署再次重申,警察任務定位明確,僅負責社會治安與關鍵基礎設施安全維護工作,不隸屬軍事體系,警政署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專業分工與公開透明原則,向社會大眾清楚說明警察機關之任務本質,也呼籲媒體報導必須基於事實,勿隨意揣測與曲解。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警政署:警察訓練、裝備參考國際反恐標準 與軍武有明顯區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