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在國慶演說時向國人承諾政府會打造「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內政部表示,為讓國人享有平整、順暢及安全的通行環境,內政部在去年與交通部共同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目標打造「以人為本」之交通環境,補助地方政府針對799處行人易肇事的危險路口進行改善,截至今年9月30日止,屬內政部權責計601處危險路口,現已有329處完成改善,執行進度逾50%,後續會持續督導加速完成危險路口改善工程。內政部強調,改善交通安全環境是政府重要政策,以今年1至8月A1類交通事故1,095件,死亡1,199人,較112年同期比較,件數減少63件(-5.44%),死亡人數減少67人(-5.65%),透過易肇事路口改善、科技執法及警察各項執法面向,A1類道路交通事故全部件數已明顯降低路口肇事率。
為打造「以人為本」的交通環境,內政部自95年起推動「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計畫」,於過去18年間協助各縣市政府建構完善國內市區道路有巨大發展,由於上述3項計畫將於114年屆期,於今年起接續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投入400億經費,包括內政部260億元、交通部140億元,其中,內政部113年度編列14.95億元、114年度編列48.37億元),截至9月中旬內政部已核定243案,核定中央補助款約45億元,針對「路口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改善人行道」、「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減少路側障礙物」與「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等六大行動方案,全面改善行人安全。
此外,內政部也同時推出「全民參與街道改善平台」,讓民眾可以直接參與道路改善,改善經費將由「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全額挹注,並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輔導團協助及落地執行,及適時邀請提案民眾討論,共同建構人行環境示範區域,進而促水公共空間永續發展,以創以人為本街道環境。
除工程面向的改善外,內政部推動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已於113年5月1日經總統公布,「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亦於113年9月27日發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後續將透過永續人行安全提升計畫以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之規定,協助及督導地方政府積極辦理改善工作,並定期追蹤改善成效,讓改善措施能夠發揮加乘效益,有效提升用路人安全保障及回應國人對於通行品質提升的期待。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內政部加速改善危險路口 預算400億提升交通安全與通行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