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衛局抽驗春節應景食品「這幾件」檢出殘留農藥

桃衛局抽驗春節應景食品「這幾件」檢出殘留農藥
春節將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讓市民安心享用團圓佳餚,於112年11月起至轄內賣場超市、果菜批發市場、南北雜貨店、年菜餐廳及製造業等處抽驗應景食品,抽驗品項包含生鮮蔬果、肉品、雞蛋、香腸臘肉、糕粿、米麵製品、豆製品、醃漬蔬菜、辛香料、休閒零食及即食餐點等總計235件,其中2件蔬菜、4件醃漬蔬菜、2件薑絲、1件豆干絲及1件花椒粒等10件產品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衛生局已依法辦理。詳細抽驗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及桃食安心資訊平台。

桃衛局抽驗春節應景食品「這幾件」檢出殘留農藥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讓市民安心享用團圓佳餚,於112年11月起至轄內賣場超市、果菜批發市場、南北雜貨店、年菜餐廳及製造業等處抽驗應景食品。圖: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讓市民安心享用團圓佳餚,於112年11月起至轄內賣場超市、果菜批發市場、南北雜貨店、年菜餐廳及製造業等處抽驗應景食品。圖:衛生局提供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朝天椒」、「甘藍」及「花椒粒」各1件檢出殘留農藥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已移請供應商所轄衛生局追查;另有7件產品檢出食品添加物不符規定,包含4件酸菜類及2件薑絲檢出二氧化硫超過標準,其中5件來源商位於外縣市,1件薑絲為本市業者所製造,另1件豆干絲檢出過氧化氫陽性,最終可追溯供應商為桃園市業者,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者,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讓市民安心享用團圓佳餚,於112年11月起至轄內賣場超市、果菜批發市場、南北雜貨店、年菜餐廳及製造業等處抽驗應景食品。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呼籲,食品製造業者應做好自主管理,務必遵守法規並正確使用食品添加物;同時也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應避免顏色太過鮮豔、太白或聞起來有刺鼻味之產品,優先選擇完整包裝且標示齊全的食品,並留意保存方式。衛生局免費提供過氧化氫、皂黃、二氧化硫等3種試劑,讓民眾自行DIY篩檢,可向衛生局所屬13區衛生所索取。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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